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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支招:防範“冒充公檢法”詐騙

近日瀏陽淮川發生了一起 “冒充公檢法”電信詐騙案, 受害人被騙36萬元!如何識別和防範詐騙, 保護好“錢袋子”?員警蜀黍來支招~

案件重播

2017年11月份, 市民曾女士接到一個陌生男子來電, 對方自稱是上海市醫保局工作人員, 並指出曾女士的醫保卡涉嫌騙取醫保金。

電話裡的陌生人報出了曾女士的身份證號碼等一系列個人資訊, 曾女士將信將疑之時, 這名男子話鋒一轉, 表示只要曾女士配合調查, 就可以幫她證明清白。

很快曾女士又接到自稱是某公安局民警的電話, 稱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並要求她進入某互聯網網站(假網站)查詢相關案情。

在網上看到自己的“通緝令”後, 曾女士十分緊張, 亂了方寸, 她立即按照對方的要求到銀行辦理了電子密碼器並進行相關操作, 結果銀行卡內36萬餘元被全部轉走。

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檢法”電信詐騙案, 該如何識別和防範呢?小編為大家解析!

詐騙分子實施詐騙三個步驟

1、騙取受害人信任

詐騙分子通過網路改號軟體, 將來電顯示號碼修改為公檢法單位的辦公電話, 並準確報出(通過非法管道獲取)受害人個人資訊, 如身份證號碼、職業、住址等隱私資訊, 以獲取受害人初步信任。

2、震懾、恐嚇受害人

詐騙分子通過聲色俱厲的語氣, 強勢震懾並控制受害人, 以受害人涉嫌騙取醫保金、洗錢、郵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違法犯罪進行恐嚇,

要求受害人登錄指定網站(虛假網站), 查看虛假通緝令、逮捕證等法律文書。 為了增強恐嚇效果, 詐騙分子還會冒充公檢法等機關工作人員輪番上陣給受害人打電話, 讓受害人誤以為自己被捲入刑事案件。

3、要求受害人轉帳

受害人對自己違法犯罪提出質疑後, 詐騙分子會給受害人“支招”, 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銀行資金轉入所謂“安全帳戶”。 有的詐騙分子還會要求受害人獨自到酒店開房, 並利用酒店電腦進行轉帳操作, 以避免被家人朋友看到後識破, 達到騙取受害人金錢的目的。

幾條“乾貨”大家收好:

1、“公檢法”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辦案!

公安機關不會通過打電話做筆錄和辦案。

只有進行案件回訪、電話止付勸解等少數情況時, 公安機關才會採用電話形式!

2、“拘捕令”不會以傳真形式下發!

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法律文書中沒有“拘捕令”一說, 刑事訴訟法準確稱之為刑事拘留證、逮捕證, 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拘留、逮捕的檔, 不會通過傳真形式下發, 更不會在互聯網上發佈。

3、“公檢法”不會讓人往某個“安全帳戶”打錢!

公檢法機關不設立“安全帳戶”, 更不會讓人轉帳匯款到安全帳戶。

公安提醒:

1、雖然詐騙分子作案手法花樣百出, 只要我們提高警惕, 做到“三不”:不輕信、不透露、不轉帳, 就能守護好“錢袋子”。

2、接到此類電話時要保持冷靜, 多方核實, 不輕信謊言。

3、對於需要提供個人資訊、涉及資金操作的電話要謹慎對待,

不透露個人資訊、絕不向指定帳戶轉帳。

4、一旦被騙, 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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