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自治區紀委通報了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張全如公款旅遊問題。
2015年10月14日, 張全如未向自治區林業廳報告, 擅自帶領大青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四名工作人員以考察調研為由, 駕駛本單位一輛豐田麵包車, 一行五人從呼和浩特出發途徑巴彥淖爾、阿拉善, 甘肅省嘉峪關、蘭州, 再經由烏海返回呼和浩特。 回呼和浩特市後報銷了此次旅遊花費的燃油費和過路費3794元, 住宿費8816元, 領取了補助4200元, 共計16810元。 2017年9月21日, 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給予張全如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2.包頭市石拐區編辦原主任王永光違規使用公車及工作日午間飲酒問題。
2016年11月18日、11月21日至23日王永光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回家。 11月24日, 王永光在工作日午間飲酒, 下午將公車停放在自家樓下後繼續上班。 2017年6月5日, 包頭市石拐區紀委給予王永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興安盟紮賚特旗醫保中心財會股股長鄒豔玲公款旅遊問題。
2015年7月, 鄒豔玲去鄂爾多斯參加自治區醫保基金預算會議培訓, 7月8日培訓結束後, 與同期培訓學員到西安旅遊, 7月11日從西安返程。 鄒豔玲用公款報銷了去西安的費用739.5元, 領取旅遊期間差旅費補助540元, 合計1279.5元。 2017年9月29日, 興安盟紮賚特旗紀委給予鄒豔玲黨內警告處分。
4.通遼市科爾沁區公安分局莫力廟派出所民警王東波違規舉辦升學宴問題。
2017年7月22日至7月23日王東波兩次在莫力廟田園假日飯店為其子舉辦升學宴, 邀請戰友、朋友、同學、領導等144人參加, 違規收受禮金16200元。 2017年9月15日, 通遼市科爾沁區公安分局黨委給予王東波黨內警告處分, 並收繳其違規收受的禮金。 (此前已報導)
5.赤峰市巴林左旗上京高中副校長王曉梅違規舉辦升學宴問題。
2017年9月24日中午, 王曉梅在林東鎮新城區西拉沐倫酒店為其子舉辦升學宴, 宴請本校教職工70余人, 違規收受禮金4300元。 2017年11月13日, 赤峰市巴林左旗紀委給予王曉梅黨內警告處分, 並收繳其違規收受的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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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危房改造金、騙取養老金……
包頭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2月12日, 包頭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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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達茂旗明安鎮原民政助理格日樂巴圖套取“三民”補助和“低保”補助的問題。
2011年至2013年, 格日樂巴圖將違規套取的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補助63204元, 給趙某某等5人共計61000元, 剩餘2204元占為己有。 2013年至2015年, 格日樂巴圖將得力格等七人的農村“三民”定期定量補助款發放到其妻子和包永存一卡通上, 共計123000元。 其中53520元現金給了應享受補助的獨貴瑪等人, 但得力格、賓巴、巴德瑪的“三民”補助款只給了得力格、賓巴夫婦13000元, 巴德瑪4000元, 剩餘52480元占為己有。 2017年8月24日, 達茂旗紀委給予格日樂巴圖開除黨籍處分。 2017年9月29日, 達茂旗監察局給予格日樂巴圖開除公職處分。
2. 固陽縣懷朔鎮孤山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清海截留救災款、套取危房改造金的問題。
2013年至2015年, 劉清海截留救災款1000元挪用于開支飯費, 違規使用危房改造資金48348元挪用于建設村委會辦公室。 2017年8月30日, 固陽縣懷朔鎮黨委給予劉青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 包頭金山工業園區紅崖灣村委元勝公村小組原組長劉貴騙取養老保險金的問題。
2011年至2013年, 劉貴隱瞞劉某某2011年11月份去世的事實, 從 2011年12月到2013年4月, 共騙取養老保險金1875元。 2017年8月11日, 包頭金山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給予劉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令其退回違紀所得。
4. 土右旗明沙淖鄉蒙家營子村黨支部副書記王四其截留危房改造金的問題。
2013年至2015年, 王四其任蒙家營子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期間,
5. 土右旗蘇波蓋鄉三間房村原黨支部書記喬軍截留五保供養金的問題。
2009年至2012年, 喬軍扣留五保戶段三旦的五保供養金專戶存摺, 且私自截留五保供養金8900元。 2017年6月5日, 土右旗紀委給予喬軍黨內警告處分, 責令其退回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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