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人都以“為你好”為理由, 阻礙著你戀愛的自由, 家人的這些“為你好”舉動, 有些是正確的做法, 有些是偏激錯誤的想法, 你有為過男友和家人產生過矛盾嗎?當家人極力反對你和男友的婚事時, 你是選著自己的家人, 還是不顧家人反對, 和自己愛的男人在一起。
我的前一段親事是在爸媽的撮合下同意的, 我沒有看上這個男人, 因為家裡就三個女兒, 姐姐嫁到了這個村裡也是爸媽安排的, 沒有兒子的家庭, 爸媽就想把女兒們留在身邊。 妹妹念書超級棒, 以後上大學肯定留不在家裡了, 爸媽想到了招婿,
和這個男人結婚以後, 我留在了家裡, 在結婚幾個月後爸媽嫌棄這個男人沒主見, 出處不如意, 還偷偷的把自己的工資給他媽, 對他很是不滿意。 我們兩個呢感情還算是一般, 當爸媽讓我們離婚時, 那是已經懷孕的我是不同意的, 最後在爸媽的逼迫下, 我把寶寶打掉了, 和這個男人離婚了, 這個男人也可以說是被爸媽逼走了。
後才我在廠裡談了個男友, 和我是一個村裡的, 雖然這個男友家裡經濟條件不是很好, 可是對我無微不至特別的好。 家裡一開始是不同意的, 奈何扭不過我的堅持, 最終是同意了這門親事。
在我們訂婚半年後, 一次男友去上班時, 遭遇了車禍, 那時在出村的不遠處被撞了,
當爸媽說了退親以後把錢推還回去了, 我並不知道退親這件事情的, 男友直接去了廠裡找我, 問我是什麼態度的。 我知道爸媽又一次以“為你好”的名義, 在做讓我為難的事情。
那時看到頭上還纏著繃帶的男友, 我選著了和他私奔, 我不要在聽爸媽的安排了, 我要選著自己的幸福。 男友知道我的心思後, 激動的含著淚摟住了我, 就這樣我們私奔了, 不顧家人的反對我們私奔了。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 兒女雙全的我過著幸福的生活, 有一對可愛的孩子, 有一個勤奮工作努力要讓家過的更輕鬆的老公,
對於不顧家人反對和男友私奔, 能說我做錯了嗎?其實只要自己的幸福, 選著私奔就是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