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買房當婚房, 婆婆和媽出去買菜卻進警局, 知道真相的我想離婚!
每個女人結婚都想風光出嫁, 我也如此, 可是老公家境不是很好, 別說風光出嫁了, 他家連房都沒有。 爸媽知道他家的難處, 就給我們買了新房並且裝修好。 結婚那天, 辦了40桌的大酒席, 我就這麼嫁了, 確實是風光大嫁, 都是我爸媽的功勞。
我是未婚先孕, 所以想早點結婚, 婚後我辭掉了工作在家安心養胎, 老公要上班, 所以婆婆和我媽會過來照顧我。 我以為我們的幸福生活就這麼開始了, 可是, 我只猜到了開頭, 沒猜到結局。
有一天婆婆和老媽一起過來看我,
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菜場的菜價格都不同, 有1塊一斤也有一塊五一斤, 老媽要選貴的, 婆婆要買便宜的。 我媽不高興, 說婆婆就愛撿便宜, 對兒媳婦太小氣。 婆婆不饒人, 說我未婚先孕就是個便宜貨, 我媽聽了肯定不能讓著她, 直接上去就是一巴掌, 後來兩人打得不可開交, 鬧到被帶回了警察局。
我去警察局時老媽哭著讓我離婚, 說這樣的人家不要也罷, 孩子生了自己帶, 他們能養得起我。 我開始不知道情況,
知道真相之後, 我只覺得一肚子委屈, 甚至想離婚, 肚子裡的孩子我還要生下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