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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信服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未按監管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被處罰

千龍網北京12月14日訊, 12月13日, 遼寧保監局發佈遼保監罰〔2017〕59號處罰決定書, 檔顯示, 遼寧信服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未按監管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 被遼寧保監局處2萬元罰款, 相關責任人朱濟全被處警告, 並處罰款1萬元。

經查, 遼寧信服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投保的2014-2015年度、2015-2016年度、2016-2017年度職業責任保險年度累計賠償限額及單次事故賠償限額分別為500萬元、200萬元, 不符合《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2015年修訂)第三十七條第二款有關"保險經紀公司投保的職業責任保險對一次事故的賠償限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一年期保單的累積賠償限額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同時不得低於保險經紀機構上年營業收入的2倍"之規定。 時任遼寧信服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濟全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上述未按監管規定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繳存保證金的行為, 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遼寧保監局對遼寧信服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罰款2萬元,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對朱濟全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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