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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萬興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因違規施工被處1000元罰款

千龍網訊 12月12日, 北京市住建委發佈京建法罰簡( 市 )字 [2017]第021272號處罰決定書, 北京萬興建築集團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 造成事故隱患, 被處罰款1000元。

處罰檔顯示, 施工的位於生物醫藥產業基地永旺路的生產及研發車間(生產基地專案), 施工現場存在以下問題:1、樓內臨時消防給水立管未做保溫, 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4.3.9條。 2、該工程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施工現場的臨時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單位未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

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及消防保衛標準》DB11/945-2012第4.3.7條。 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標準進行施工, 造成事故隱患。

以上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 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北京市住建委責令北京萬興建築集團有限公司改正, 處10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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