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晚報記者:宋凱
近日, 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天燭峰管理區報警稱:抓獲一個在林區內偷鳥的人。 天燭峰執法中隊將違法嫌疑人移交森林公安分局。 經向愛鳥人士諮詢和上網查找, 確定兩隻小鳥是列入“國家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的沼澤山雀。
通過詢問, 違法嫌疑人是來自河南的方某。 近年來, 方某在山東省境內多次誘捕沼澤山雀, 通過音響播放沼澤山雀叫聲吸引沼澤山雀並將其捕獲, 非法謀利。 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介紹, 方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
森林公安溫馨提示:凡未經批准非法獵捕野生鳥類, 情節輕微的, 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情節嚴重的, 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市民要依法愛鳥護鳥, 不獵捕、經營、吃食野生鳥類, 發現有非法獵捕、經營野生鳥類的行為, 要及時向森林公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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