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村土地確權已接近尾聲, 明年土地確權完成後, 農民承包的土地就由自己全權負責了。 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程也即將竣工, 被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土地已全部實現上圖入庫, 落地到戶。 今後農民在土地耕種方面, 基本農田使用方面, 要遵循相關的規定了, 不能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否則將面臨著被收回的風險。
第一, 污染土地。
為了提高農作物產量, 在耕種的過程中使用化肥、農藥是很普遍的情況。 但是一定要有節制, 過度使用化肥、農藥, 對土地地力造成嚴重破壞, 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的情況下,
第二, 開墾土地。
土地是國家的公有資源, 農民是沒有權利自己開發的。 只有國家承包、確權給的土地, 才享有相關的使用權。 如果私自開墾土地, 就屬於擅自佔用國家資源, 私自開墾的土地是要被回收的。
第三, 焚燒土地。
近年來農村秸稈焚燒愈演愈烈, 並且屢禁不止。 雖說是直接焚燒既省事由可養地, 可是實際上不僅浪費了秸稈資源, 嚴重影響了附近的生態環境, 還容易引發火災。 情節嚴重的直接回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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