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記者從延吉市公安局戶政管理大隊獲悉, 《居住證》申領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新規, 目前未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進行實有人口登記的群眾, 要儘早主動到派出所進行登記, 以便於日後《居住證》的申領和各種業務的辦理。
據瞭解, 2016年實行《居住證》以來, 延吉市公安局戶政管理大隊採取廣播、電視、微信平臺、主題宣傳等多種形式, 進行宣傳講解《居住證》的相關政策及申領方法, 並在延吉市政務大廳增設《居住證》申領視窗, 採取集中辦證的方法, 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辦證。 特別是今年學生就學、非延吉戶籍老年人辦理公交卡辦證高峰期間,
目前, 全省《居住證》辦理屬於過渡期, 申領人攜帶能夠證明居住滿半年以上的相關資料, 到轄區派出所進行登記後, 即可到政務大廳進行申領。 為進一步規範《居住證》辦理, 從2018年1月1日起《居住證》過度期將結束, 申領規定調整為申領人在轄區派出所進行實有人口登記半年以後, 方可申領《居住證》。 有辦證需求但目前未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進行實有人口登記的群眾, 要儘早到派出所進行實有人口登記, 以便於《居住證》申領和各種業務的辦理。
轉自《延邊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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