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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審第三天 劉鑫視頻作證:沒有鎖門,否認遞刀給江歌!

12月13日, 中國留學生江歌日本被殺案進入庭審第三天。 因陳世峰的證人未能按時出庭, 上午的庭審只進行了20多分鐘就結束了。 陳的律師提出30項辯護理據, 其中包括:江歌寓所附近有5家刀具店, 鄰近的新宿也有3家。 辯護方還是想強調, 刀具是劉鑫遞給江歌的, 不是陳世峰的。

陳世峰的律師在庭上強調, (1)江歌和劉鑫的生活圈有至少8家刀具店, 刀不是陳世峰的;(2)陳世峰寓所附近有4家乾洗店, 當時他是想去洗衣服, 而不是帶著衣服跑路;(3)兇器刀柄處DNA驗出人類血液;(4)律師提交了陳世峰父親的“謝罪文”。

陳世峰父親在道歉信中寫到,

陳世峰平時是個認真學習, 成績良好, 生活態度也不錯的孩子, 他小時候很懂事, 是全家人的希望。 信中還向受害者及家屬表示道歉。 道歉信落款為2017年7月10日。

下午的庭審中, 劉鑫首次以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 此次她是被安排在東京地方裁判所的一件房間內, 以視頻直播方式作證, 再次敘述事發當天情形。 劉鑫稱, 在屋裡聽見短促女生尖叫, 跑出去開門, 被強力推回。 劉鑫稱自己沒有鎖門, 並且否認遞刀給江歌。

在此前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錄音裡, 清晰的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 “把門鎖了, 你不要罵了。 ” 劉鑫稱警方公佈其第一次報警錄音, 原話是“怎麼把門鎖了, 你不要鬧了”。 警方漏錄了一開始“怎麼”兩字,

“鬧”變成“罵”屬誤聽。

案件回顧:

2015年10月, 日本某語言學校, 劉鑫搬進江歌寢室, 兩個人初次見面成為室友。

2016年4月, 劉鑫入讀日本大東文化大學院, 與陳世峰成為戀人。

8月25日, 劉鑫和陳世峰分手。

9月2日, 江歌和劉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下午, 陳世峰來到江歌公寓找劉鑫複合, 劉鑫獨自在家。 江歌回來後與陳世峰發生口角。

11月2日晚上, 陳世峰尾隨劉鑫至打工地點, 劉鑫下班後請求江歌等她結伴回家。

11月2日22點多, 江歌和江秋蓮(江歌母親)微信通話, 23點08分掛斷。

11月3日零點22分, 江歌在公寓門前被陳世峰殺害。

11月3日17點, 中國駐日大使館打來電話表示江歌遇害。 晚上, 江秋蓮從劉鑫那確認了噩耗。

11月4日晚, 江秋蓮抵達日本。

11月7日, 陳世峰被警方以恐嚇罪逮捕。

11月9日, 劉鑫第一次對江秋蓮講述案發情況, 認為是陳世峰殺的。

11月10日, 劉鑫向江秋蓮表示, 陳世峰曾來公寓騷擾。

11月11-12日, 江歌追悼會在日本舉行。

11月19日, 江秋蓮帶著江歌骨灰回國。

11月24日, 日本警方最終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佈逮捕令。

12月14日, 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

2017年8月14日, 江秋蓮在國內發起簽名活動, 請求判決兇手死刑。 6天內, 24萬網友線上支持。

11月4日, 江秋蓮再次前往日本, 徵集簽名要求判陳世峰死刑。

12月11日, 江歌案在東京公開審判。

編輯王豔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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