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全縣河長制工作, 夯實河長履職責任, 實現河道問題“早發現、早處理、早解決”, 日前, 縣委副書記、縣長、縣總河長朱陽輝簽署臨武縣總河長1號令, 要求在全縣全面開展河長巡河行動。
臨武縣總河長1號令要求, 縣、鄉、村三級河長要迅速行動起來, 帶領相關責任單位開展巡河。 原則上, 縣級河長每月巡河不少於1次, 鄉級河長每旬巡河不少於2次, 村級河長每月巡河不少於4次。
縣、鄉兩級河長巡河, 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履行好組織領導、協調督導職責, 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重大問題, 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
通訊員:黃江裕
記者:唐盛歡
編輯: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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