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遠市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律師接待工作需求, 為了充分尊重律師應有權利, 構建地位平等、彼此尊重、互相監督的新型檢律關係, 且強調工作中要既有配合, 又互相監督, 因而為律師提供了零距離“一站式”服務。
在規範管理、加強案管隊伍素質上下功夫。
制定了《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待細則》等相關接待規定,涵蓋案管部門接待律師工作的各方面,為保證律師履行職責提供了制度保障;組織幹警學習相關法律對律師接待的要求, 規範使用檢察機關接待文明用語, 杜絕冷、橫、硬、推現象;在工作中以滿足律師對案件查詢的要求為基礎,
用“三專、三到位”來優化律師接待環境。
“配專人、辟專區、設專室”、“場所到位、人員到位、設施到位”,建設高標準的律師閱卷設施、場所, 2014年該院就設立了一台立式觸控式螢幕案件查詢機, 方便律師利用外網查詢相關案件資訊;建立一站式服務大廳, 設立專門場所, 落實專職接待人員全天在崗, 配備影印機、電腦、高速掃描器、印表機、飲水機、桌椅、筆墨等辦公設備, 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類型需求、個人需求,
用“四個及時”開啟律師接待方便之門。
在接待室設立印有“案管中心固定電話、接待員行動電話”的告示牌,確保了律師接待工作規範、有序、高效運行;實行“誰接待誰負責的首接責任制”,並且做到“四個及時”,即:無論網上預約還是來訪, 接待員對律師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 及時登記;根據登記內容, 及時審查;對於通過資格審查的律師提出閱卷、約見承辦人要求的, 同步與承辦人聯繫商榷接待時間,
在“二個監督”促進律師接待優質規範。
在全面規範律師接待的工作流程基礎上, 建立律師對案管工作“滿意度評價”機制。 在案管大廳設立了《徵求律師意見簿》, 暢通律師訴求通道;通過引入律師對案管人員接待行為滿意度測評機制, 強化檢察人員保障律師權益的意識, 促進律師接待和司法辦案的規範化, 加強檢察機關與律師的溝通聯繫, 搭建順暢的交流平臺, 倒逼案管工作規範化。 與律師事務所、司法局相關人員定期召開座談會, 徵求對案管部門在接待律師工作方面的意見,
構建與律師之間的“安全距離”。
堅持做到隨時當面接待律師, 保持手機、座機暢通, 律師可以使用任何通信工具與案管人員聯繫, 在承辦人與律師之間設了一道“隔離線”,減少了承辦人與律師直接聯繫, 從而減少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發生。 在工作時間之外, 嚴禁與律師見面、打電話,如有特殊情況, 可用微信等可留痕跡的方式聯繫, 案管人員在事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撫遠市檢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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