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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莎普愛思:一年狂銷7.5億 一瓶成本僅1.4元

日前, 一篇《一年狂賣7.5億的洗腦神藥, 請放過中國老人》的文章將“知名”眼藥莎普愛思推上輿論風口, 這款宣傳甚廣的“神藥”, 引發不少眼科醫生和患者的質疑。

療效看廣告的“神藥”

“白內障, 看不清, 莎普愛思滴眼睛”、“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明亮眼睛, 幸福晚年。 ”對於莎普愛思的用戶尤其是老年群體而言, 這款眼藥產品的廣告詞並不陌生。

上海的張女士告訴記者:“父母眼睛看不清楚的時候, 看了電視上的廣告後也問過, 要不買一個來滴一下?一開始我覺得上市公司的產品應該不錯, 後來問了一下醫生, 趕緊打住。

據瞭解, 莎普愛思的通用名稱是苄達賴氨酸滴眼液, 生產商聲稱其適應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內障, 屬於非處方藥品僅為4076.73萬元, 即一瓶滴眼液的成本不過1.45元。

早已是“黑名單”上的常客

2011年,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該省當年第4期違法藥品廣告中, 莎普愛思生產的“苄達賴氨酸滴眼液”被曝光350次。

2014年浙江莎普愛思藥業通過證監會上市審核之際, 《經濟參考報》報導稱,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多次因產品品質問題、違規發佈廣告成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黑榜”的常客。

而公開資料顯示, 2011-2017年期間, 浙江莎普愛思藥業共發佈了352條“莎普愛思滴眼液”藥品廣告。

食藥監局:督促企業儘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試驗

針對相關質疑,

浙江省食品藥品稽查局5日回應稱:未發現莎普愛思滴眼液抽檢不合格和有關莎普愛思滴眼液的違法廣告, 也沒有收到國家總局和外省移送至浙江省的相關違法廣告通告。

6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通知稱: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鑒於醫務界部分醫生對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苄達賴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愛思)療效提出質疑, 請你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有關規定, 督促企業儘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試驗, 並於三年內將評價結果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

為防止誤導消費者, 該藥品批准廣告應嚴格按照說明書適應症中規定的文字表述,

不得有超出說明書適應症的文字內容。

相關行業協會專家表示, 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關乎每個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無論從廣告到療效, 相關部門都應主動作為, 加強監管力度, 完善有關制度, 為百姓健康和市場規範保駕護航。

莎普愛思:立即評估, 8日起連續停牌

12月7日, 莎普愛思發佈公告稱, 公司6日晚間已獲悉國家食藥監總局通知以及收到浙江省食藥監局檔後, 立即對公司目前所面臨的情況進行初步評估, 公司申請自12月8日起連續停牌。

停牌期間, 莎普愛思將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和浙江省食藥監局的相關要求, 儘快確定相關事項, 待相關事項落實後再及時申請公司股票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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