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兒是越來越冷, 離過年也就越來越近了, 每年這個時段, 正是大家愁怎麼領工資的時候。
雖然近些年已經好轉了很多, 但是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事兒還是時常發生, 歸其根本, 是各種規定到真正落實的時候受到阻力。 拿建築行業來說, 建築行業欠薪是老問題, 每年都治理, 但還是有發生, 這跟行業特性有關, 好多時候, 為了保證有足夠的資金流轉, 都不會給務工人員足夠的工資, 一般都是採取年結算, 甚至項目結算, 啥時候真正完工項目結算了, 才給民工結算, 在結算之前, 只要給民工包吃住, 那麼一般就過去了。
但這也是侵犯農民工利益的行為, 畢竟錢到手了才能放心, 每個人也都需要錢。 為了進一步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保障工資能及時發放, 包括國務院、人社部、人民銀行等多個部門相繼出臺了多個規定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要求2017年至2020年要對各地方晉升監管考核, 內容就是落實農民工工資問題, 堅決杜絕還發現有嚴重拖薪欠薪行為!
同時人社部牽頭人民銀行等五部門, 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稿)》, 在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 各企業必須要交足夠的保證金,
目的只有一個, 就是要最大程度上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農民生活不易, 這麼多人遠離家鄉來打工, 如果忙活了一年, 不能拿到應得錢, 怎麼回去?回去都沒法給家裡交代!所以保障農民工利益是至關重要的, 前些日子不是也在提說到19年, 爭取實現農民工工資“月薪制”, 這樣農民的利益就更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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