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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司機送朋友回家 這是在坑自己還是坑朋友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這件事情交警天天都做提醒, 但是還是有些市民繼續"我行我素"。 12 月 11 日, 深圳市寶安區發生一起涉嫌醉駕交通事故。

11 日淩晨, 21 歲的韋某駕車行駛至寶民二路西鄉立交紅綠燈路口, 與前方一輛白色小車相遇, 韋某刹車不及撞了上去。 由於衝擊力很大造成前方車輛駕駛員頭暈目眩, 臉部也受了傷, 對方司機立即撥打 120 和報警電話。 深圳交警到達現場後, 發現負事故全責的小車駕駛員韋某渾身酒氣, 涉嫌飲酒駕駛。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 結果高達 222mg/100ml, 隨後將其送往醫院進行血液檢測,

結果為 192.57mg/100ml, 達到醉酒駕駛標準。

原來 , 當晚韋某與朋友一行 6 人約好在西鄉寶民二路一 KTV 唱歌喝酒, 韋某便驅車從東莞來深, 與朋友在 KTV 一直玩到淩晨 4 點左右。 聚會散場後, 韋某駕車送朋友回家, 行駛至寶民二路西鄉立交紅綠燈路口便發生了追尾事故。 目前, 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深圳晚報記者 馬超 見習編輯 林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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