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 陽光明媚風和日麗, 縣衙的衙役王三和另一個同事上班的時候閑來無事, 想去外面轉轉, 說他倆是衙役, 其實是縣衙因為不捨得花錢, 臨時雇來的打手, 這兩人平時餉銀不多, 打算出去找找茬, 弄點銀子花花。
兩人來到一個僻靜的地方, 發現了一頂轎子, 悄悄走近, 裡面有動靜, 拉開簾子, 一男一女在裡面被抓個正著。 為了保存證據, 王三當場拿出紙筆, 給這倆人畫了像。
畫完之後, 王三和同事就把這一男一女帶到縣衙, 在正式衙役的面前, 他們進行了私了, 這男的拿出來八貫銅錢, 其中三四成是分給了臨時工衙役,
萬萬沒想到的是, 王三到處跟人炫耀畫了這張畫, 並且在喝酒的時候拿出來給別人看, 結果, 不知道怎麼的, 這張畫就被張貼在了菜市場, 這裡人來人往, 看得人實在是太多了。
在大家的指手畫腳之下, 這女的覺得太丟人就跑到縣衙裡理論, 但是沒人理她, 她就掏出隨身帶的斷腸草吃了下去, 然後死在了縣衙, 這事後來又被大家當成談資熱議。 知府也知道了, 於是不得不把這個臨時工衙役關進大牢, 但只關八個月, 臨時工衙役的帶隊上司, 也就是那個正式衙役, 暫時回家休息, 避避風頭再來上班。
本文純屬虛構, 如有巧合, 純屬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