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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微博不像微信一樣簡潔?

沒錯!這的確是產品領域一個非常好的問題:

今天我們就心平氣和地從點、線、面三個層次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歡迎討論。

一、定位的差異導致設計思路的不同

儘管微信朋友圈、支付、購物等功能不斷累加, 但這一切都是建立在即時通訊工具這一基礎前提下;在這樣一個大前提下, 微信首屏永遠是對話介面, 同時對話和通訊錄占了微信底部四個按鈕中寶貴的兩個。

事實上, 在需要清晰呈現對話的前提下, 想把一個短信介面做複雜都是一件困難的事, 更何況還是張小龍這樣克制的產品經理。

二、賽道差異決定功能的差異

太長看不懂!

沒關係, 我舉個列子你就明白了:

從前, 有一個叫“手機”的大型社區, 在社區的不遠處開了一家大型超市, 專門賣社區裡邊的必需品:柴米油鹽, 設計的整潔而龐大。

由於周邊只有這一家唯一的超市, 社區裡幾乎每一個人必須來這裡買每天所需的柴米油鹽, 因此人氣爆棚。

於是超市又在門口修了個叫名為“朋友圈”的大型廣場, 還在超市旁放了一台ATM機、一家遊戲廳。

這個超市的賣的柴米油鹽其實不賺錢, 但靠著旁邊的遊戲廳、廣場上的一塊看板以及ATM機, 它賺的盆滿缽滿。

在社區的更遠一些的另一個方向, 有一家百貨商場, 它開始的時候經常開展一些明星見面會、新聞發佈會來吸引人氣,

但社區裡的人不是每個人都對明星感興趣, 同時百貨這些東西也不是每天都需要, 因此人氣肯定就要差一些。

然而這個百貨商場也沒有閑著, 在過去幾年裡一直努力地經營:首先它不再只請明星而是找了一些各領域的專家來做不同的小型講座;另外, 它開了一家電影院, 開了一家書店, 同時在百貨大樓上放了一個直播大螢幕, 然後還雇了一批宣傳車到周邊的村子裡搞宣傳……依靠商場裡不同地方的看板賺錢, 它居然也活的也挺不錯。

答案不是很簡單麼:因為它不是人氣永遠爆棚的壟斷超市, 它賣柴米油鹽這類必須品不擅長, 如果再不弄點花樣, 不就不木有人氣了麼!你讓人家還怎麼活啊, 何況它引入的這些新業態和他本身非常搭。

要知道, 幹這行競爭很激烈滴, 社區周邊好玩的是一家接一家開啊:有脫衣舞酒吧、有雜書黃書地攤、有其他電影院、有照相館…….數也數不清……..

咦?是啊, 這又到底是為什麼呢?

答案還是在上面的案例中。

試想如果百貨商場把它那大螢幕、電影院招牌、明星海報、講座資訊都藏的密不透風, 恨不得要推開一道門再推開一道門才看得到, 用戶還會進去麼?

使用者本來逛百貨商場目標本身就是漫無目的圖個開心, 你要藏著掖著把商場變成一座碉堡, 用戶早就跟你說拜拜了!

簡單平靜的沃爾瑪和喧囂的王府井

超市則不用這麼做, 它不會把它的遊戲廳整在超市最顯眼的門口, 因為它知道大多數人還是來買米買菜而並不是來玩遊戲的;弄一個烏煙瘴氣的遊戲廳在最顯眼的地方會把這些人嚇跑,

只要有一部分人發現了角落裡的遊戲廳, 它也能賺的爽翻, 更何況它還能時不時出來給遊戲廳貼張海報。

這時候我們就會發現, 兩個應用有一個明顯的共同點和一個明顯的差異:

這是因為微信的二級功能(朋友圈除外)主要分兩類:一類是工具型功能, 比如搖一搖、掃一掃、小程式等;另一類是商業產品:購物、遊戲、支付、卡包。

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頻次低、目的性強”(頻次低是相對於微信聊天及朋友圈而言)。 頻次低意味著用戶對操作成本不敏感, 折疊起來用戶多操作兩步也沒問題, 反正用的也不頻繁;目的性強意味著用這些功能的時候用戶清楚地知道我要幹神馬,

因此折疊起來用戶也能找到它。

同一個圖為什麼出現兩次?

因為讓你閱讀的時候不用往上翻。

由於頻次高, 因此折疊會增加用戶的操作成本;由於目的性弱, 折疊起來用戶可能就不用了, 如果第一眼看不到有神馬好玩的視頻、勁爆的話題使用者可能就走了, 因此需要展開呈現。

需要說明的是:任何四象限圖都只是說明基本邏輯, 而並非精確的結論。

因此不要挑“朋友圈”這一功能在上述象限中的Bug, 邏輯基本上木有錯, 細節有討論的空間。

“體驗方差”是我在描述一個產品習慣差異時候提出的一個概念:

每個產品我們一定可以找出這個產品的一批典型使用者, 這批典型用戶的平均使用習慣就是這個產品的“體驗均值”, 而剩下的其他用戶的使用習慣如離這個均值越遠,我們就說這個產品的“體驗方差”越大。

比如微信的典型用戶可能是這樣的(舉例,具體資料不一定準確):好友數在300-600個之間,每天和朋友不超過30組對話,刷N次朋友圈,每個月使用幾次微信支付…….

4000萬粉絲的鹿晗和400粉絲的你使用的都是功能相同的一個用戶端,使用習慣完全不一樣,還要讓你倆都用得爽——對任何一個產品經理來講,這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資訊的生產者關注的是:如何高效地生產資訊以及如何快速地法獲得回饋互動;

資訊的消費者關注的是:如何高效地獲取資訊以及高效地分享

有人會說,畢竟生產內容的是少數,消費內容的是大多數,我們該保證多數人的使用體驗。

但是如果沒有人生產內容,內容消費要從何談起呢?

微信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所以說,微信對話模式無所謂資訊生產與消費,同時朋友圈由於是強關係,也是互為生產者和消費者,因此使用同一個用戶端沒有問題,體驗方差太小。

所以,不是微信簡單,而是微信把複雜的部分用複雜的模組解決了,普通使用者感受不到而已。

微信公眾平臺的部分功能

文:乾貨劄記。

而剩下的其他用戶的使用習慣如離這個均值越遠,我們就說這個產品的“體驗方差”越大。

比如微信的典型用戶可能是這樣的(舉例,具體資料不一定準確):好友數在300-600個之間,每天和朋友不超過30組對話,刷N次朋友圈,每個月使用幾次微信支付…….

4000萬粉絲的鹿晗和400粉絲的你使用的都是功能相同的一個用戶端,使用習慣完全不一樣,還要讓你倆都用得爽——對任何一個產品經理來講,這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資訊的生產者關注的是:如何高效地生產資訊以及如何快速地法獲得回饋互動;

資訊的消費者關注的是:如何高效地獲取資訊以及高效地分享

有人會說,畢竟生產內容的是少數,消費內容的是大多數,我們該保證多數人的使用體驗。

但是如果沒有人生產內容,內容消費要從何談起呢?

微信則不存在這個問題。

所以說,微信對話模式無所謂資訊生產與消費,同時朋友圈由於是強關係,也是互為生產者和消費者,因此使用同一個用戶端沒有問題,體驗方差太小。

所以,不是微信簡單,而是微信把複雜的部分用複雜的模組解決了,普通使用者感受不到而已。

微信公眾平臺的部分功能

文:乾貨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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