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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今日庭審全錄!嫌犯律師:刀是劉鑫遞的,陳世峰不帶殺人動機……法醫:江歌頸動脈被連刺2刀

2016年11月3日, 青島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租住的公寓門前被殺害, 犯罪嫌疑人是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

2017年12月11日, 今天, 本案在東京地區裁判所開庭審理。

本次庭審和宣判將用時七日, 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 12月20日宣判。 法官確認劉鑫將于13日作為證人出庭, 但不會在同一法庭內出現, 而是在另一個房間通過視頻作證。

以下為今日各方觀點和證據匯總:

檢方指控嫌犯陳世峰恐嚇罪和蓄意殺人罪。

陳世峰否認蓄意謀殺, 但承認恐嚇罪。 辯方律師辯稱, 刀不是陳世峰準備的, 是劉鑫遞給江歌的, 陳世峰不帶殺人動機,

為防衛過當致江歌死亡。

法醫屍檢後表示, 江歌全身被刺11-12次, 頸部總動脈同一個部位傷口很深, 被刺兩次。

▲庭審內場圖。

庭審中, 檢方指控恐嚇罪和殺人罪, 陳世峰的辯護律師主張過失殺人罪。

辯方主張, 江歌在門外見到陳世峰時, 劉鑫曾說, “好可怕, 把這個拿上。 ”她說的“這個”指的是刀, 然後就把門關上, 江歌無法進入。

辯方律師稱, 江歌拿出刀去刺陳世峰的脖子, 被逼無奈的陳世峰感到絕望, 反過來把江歌給殺了。

據辯方律師聲稱, 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 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 陳進行正當防衛致江歌死亡。 辯方律師主張江歌致死是因為第一刀大量出血致死。

據@澎湃新聞報導, 現場出示了一部分證據, 據辯方律師描述案件現場:

劉鑫和江歌一同回來, 劉鑫先進房間, 在外等候的陳世峰搭了江歌的肩膀, 江歌顯得比較緊張, 開始尖叫。

屋內的劉鑫聽到聲音後很害怕, 遞了一把水果刀給江歌, 江歌想進但劉鑫不開門。 所以江和陳雙方爭執搶刀, 在奪刀過程中刺傷江歌致死。

▲法庭內不允許拍攝、錄音, 鳳凰衛視、鳳凰網特邀畫家把庭內情況還原, 江歌媽媽今天上午沒有出庭。

檢方出示證據: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錄音裡, 清晰地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 “ 把門鎖了, 你不要罵了。 ” 此外, 在陳宿舍裡找到了同款刀具。

江歌屍體解剖人出席了今天下午的庭審, 對於屍體表面和貼身衣物的痕跡和刀痕進行說明。

法醫表示, 受害者江歌身上多處受傷,

頸部左總頸動脈刀口很深, 致命傷被刺過兩次, 其餘六處被刺過一次。 手指上有五處傷口, 為防禦性受傷。 全身共11-12處傷, 其中致命傷被切到氣管位置, 幾秒之內就會失去呼吸, 之後就沒有力氣躲閃。 陳世峰臉上的疤痕並非江歌刺傷, 手上的傷也不是案發時造成。

此外, 據現場傳回的消息, 江歌母親沒有出現在庭審現場。

今日庭審重點

檢方指控陳是有計劃性的殺人

1、陳世峰作案後換衣服逃走。

2、去江歌家先步行了兩站路, 買的臨時車票。

3、在陳世峰就讀的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室裡發現刀的包裝袋。

4、在江歌和劉鑫回家前, 陳世峰在三樓等待說明他一直在那裡潛伏。

5、江歌衣服的損傷, 大衣上有14處刀傷痕跡, 其中一些是貫穿傷,

襯衣領口上有8處。

6、兇器為一把長9.7釐米, 寬2.7釐米的刀具。

7、陳世峰曾發資訊恐嚇劉鑫求複合。

辯方認為自己是殺人未遂罪

1、陳世峰並不是為了殺人後換衣服, 而是因為要在陳世峰家附近洗衣服, 由於日語不好沒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

2、陳世峰稱是劉鑫看到他來了, 就遞給了江歌一把水果刀, 並且鎖上了房門。 劉鑫任憑江歌不斷在門外用手肘按門鈴。

3、陳世峰敘述, 刺出的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 第一刀是致命的, “第一刀的時候, 自己是不帶有殺人動機的”。 儘管隨後又刺了9刀, 但“

編輯: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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