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 青島女留學生江歌在日本租住的公寓門前被殺害, 犯罪嫌疑人是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
2017年12月11日, 今天, 本案在東京地區裁判所開庭審理。
本次庭審和宣判將用時七日, 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 12月20日宣判。 法官確認劉鑫將于13日作為證人出庭, 但不會在同一法庭內出現, 而是在另一個房間通過視頻作證。
以下為今日各方觀點和證據匯總:檢方指控嫌犯陳世峰恐嚇罪和蓄意殺人罪。
陳世峰否認蓄意謀殺, 但承認恐嚇罪。 辯方律師辯稱, 刀不是陳世峰準備的, 是劉鑫遞給江歌的, 陳世峰不帶殺人動機,
法醫屍檢後表示, 江歌全身被刺11-12次, 頸部總動脈同一個部位傷口很深, 被刺兩次。
▲庭審內場圖。
庭審中,
檢方指控恐嚇罪和殺人罪,
陳世峰的辯護律師主張過失殺人罪。
辯方主張, 江歌在門外見到陳世峰時, 劉鑫曾說, “好可怕, 把這個拿上。 ”她說的“這個”指的是刀, 然後就把門關上, 江歌無法進入。
辯方律師稱, 江歌拿出刀去刺陳世峰的脖子, 被逼無奈的陳世峰感到絕望, 反過來把江歌給殺了。
據辯方律師聲稱, 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門鈴, 但是劉鑫都沒有給江歌開門。 陳進行正當防衛致江歌死亡。 辯方律師主張江歌致死是因為第一刀大量出血致死。
據@澎湃新聞報導, 現場出示了一部分證據, 據辯方律師描述案件現場:
劉鑫和江歌一同回來, 劉鑫先進房間, 在外等候的陳世峰搭了江歌的肩膀, 江歌顯得比較緊張, 開始尖叫。
屋內的劉鑫聽到聲音後很害怕, 遞了一把水果刀給江歌, 江歌想進但劉鑫不開門。 所以江和陳雙方爭執搶刀, 在奪刀過程中刺傷江歌致死。
▲法庭內不允許拍攝、錄音, 鳳凰衛視、鳳凰網特邀畫家把庭內情況還原, 江歌媽媽今天上午沒有出庭。
檢方出示證據:在日本警方提供的110的錄音裡,
清晰地錄下了劉鑫說的一句話,
“ 把門鎖了,
你不要罵了。
” 此外,
在陳宿舍裡找到了同款刀具。
江歌屍體解剖人出席了今天下午的庭審, 對於屍體表面和貼身衣物的痕跡和刀痕進行說明。
法醫表示, 受害者江歌身上多處受傷,
此外, 據現場傳回的消息, 江歌母親沒有出現在庭審現場。
今日庭審重點檢方指控陳是有計劃性的殺人
1、陳世峰作案後換衣服逃走。
2、去江歌家先步行了兩站路, 買的臨時車票。
3、在陳世峰就讀的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室裡發現刀的包裝袋。
4、在江歌和劉鑫回家前, 陳世峰在三樓等待說明他一直在那裡潛伏。
5、江歌衣服的損傷, 大衣上有14處刀傷痕跡, 其中一些是貫穿傷,
6、兇器為一把長9.7釐米, 寬2.7釐米的刀具。
7、陳世峰曾發資訊恐嚇劉鑫求複合。
辯方認為自己是殺人未遂罪
1、陳世峰並不是為了殺人後換衣服, 而是因為要在陳世峰家附近洗衣服, 由於日語不好沒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
2、陳世峰稱是劉鑫看到他來了, 就遞給了江歌一把水果刀, 並且鎖上了房門。 劉鑫任憑江歌不斷在門外用手肘按門鈴。
3、陳世峰敘述, 刺出的第一刀江歌就倒下了, 第一刀是致命的, “第一刀的時候, 自己是不帶有殺人動機的”。 儘管隨後又刺了9刀, 但“
編輯: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