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很愛錢, 但她也能賺錢, 我一月工資八千, 她一月工資一萬, 她是做美容的。 別看她賺得多, 但她卻不捨得花錢, 她說, 她要把錢存起來, 自己開個美容店。 她是個事業型的女強人, 在這點上我也支持她, 因為她確實有能力, 在她們店裡, 她是做得最好的, 她老闆經常派她出去學習。
我和老婆談了兩年, 已辦過婚禮, 但是沒領證。 她說, 不想那麼早領證, 領了證就代表是已婚女人, 已婚女人就要顧家了, 我的事業才剛起步, 不想那麼早步入圍城。 對於這點, 我理解她, 也就沒催她。
就這樣過了一年, 家裡開始催我們領證了,
我說, 你老闆太缺德了, 不行我們就去告她。 老婆說, 告她還不至於, 畢竟我是她一手帶出來的, 實在不行, 我就在她那再幹一段時間吧。 我有點不高興地說, 那我們還去領證麼?老婆說, 再緩緩吧。 我要拿自己的錢幫她開店, 她死活不同意。 不領證, 我怎麼向我媽交代。
我就把老婆的情況向我媽說了, 老媽說, 這麼好的兒媳不能放過, 你一定要和她領證。 她不是不願意花你的錢麼,
晚上我去找媳婦, 我說, 老婆, 領證不領空, 只要你和我去領結婚證, 我媽就給你五萬塊。 剛開始老婆不信, 說哪有這樣的習俗, 直到她給自己的媽媽打電話, 她才相信。 作為年輕人, 很少人有人知道有這樣的習俗。
第二天,
我就和老婆領證去了,
我媽果真給了她五萬塊,
剛開始她還不肯收,
我說,
這是媽的心意,
你收下吧。
就這樣,
老婆接過五萬塊,
又用自己的積蓄,
開了一家屬於自己的美容店。
這下, 我們才是真正的夫妻。 不過我還是要感謝老媽, 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