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以什麼樣的方式去生活,才能賦予人生意義

文|Sinopec淡然

一個人出生成長, 接著戀愛結婚, 進入青、壯、老年, 然後寄希望於兒孫或者他人, 自身則逝去, 其一生就有意義和價值了麼?否!這只是本能的、不自覺能動, 未開化覺醒的、無意義的一生。

大部分人的一生都是有社會歷史意義的, 但又都是無意義(人生哲學上)的, 起碼意義不大。 因為他們沒覺醒, 沒在自覺地體驗, 沒有自我意識, 自我肯定。 自覺體驗是自我肯定的前提、基礎、條件, 沒經過自覺體驗就進行自我肯定是空洞無物的、無力的、盲目的。 不過, 事實上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因為不經過自覺體驗、反思,

就沒有真正的自我意識, “我”尚在沉睡, 就無法進行自我肯定, 即使自己主觀意願上進行自我肯定, 肯定的方式也是不合理的, 偏頗的。

不經過系統全面深刻的反思就無法擁有真正的自我意識, 進行真正高度自覺的體驗, “我”尚未覺醒, 只能在權、欲、名、利等類似於本能及原始信仰驅使下體驗, 就還是錢財物、名利欲的奴隸, 此時的人, 即使自認為能夠進行自我肯定, 其方式不過是來回的相互比較, 是無意義的, 此時的人不是真正完全自覺自由的人, 沒實現“人”的本質, “我”的解放。

人生意義在於真正具有自我意識的人覺醒後, 進行種種的體驗和自我肯定, 在於覺醒並有了真正的自我意識後, 經過全面深刻的反思和學習, 真正實現高度的、完全的自我意識之後,

在全面深刻、高度自覺自由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指導下, 高度自覺自由的、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的體驗人生的一切。

當我走在生命的進程中, 經歷了人生中的種種體驗, 隨著反思和經歷的加深, “我”便漸漸的走出生活中種種體驗的過程, 漸漸的走出在這些過程中, 存在於自我意識中類似於本能的束縛。

我的情緒、欲望和意識不再被具體的生命中的過程所決定和束縛, 我便能漸漸的感受到在這些過程之上的意識和自由, “我”便開始蘇醒, 開始尋找“我”存在的意義, 開始尋找“我”應如何生活去度過生命這個有限的時間。

面對生命中各種的過程, 一次又一次的體會、反思、尋問, 在這個有限的時間裡,

我希望獲得什麼, 我想成為什麼樣的我?當有一天, 我終於意識到我應該成為什麼樣的“我”的時候, “我”已經覺醒, “我”終於明白在生命這個過程中, 我應該如何定義自己的成功與失敗, 如何定義自己的幸福與快樂, 我應如何定義自己的標準, 應如何衡量自己的行為。

我應如何做才能夠成為理想中的“我”, 超越這有限的生命, 在這樣一個有限的過程裡, 我應以怎樣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一步一步的接近我所認可的“我”, 我會以“我”為標準, 而不受外界觀念和標準的束縛。

我以“我”所認可的方式去生活, 去度過這一生, 去超越這有限的時間, 如此的一生, 方有意義。

每個“人”所認可的“我”, 各不相同, 各有各的特色, 然而在當我們對於這個身處的這個宇宙、這個社會還有這個有限的生命的認知到達一定程度後,

每一個“我”會形成相似的認知和框架(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並在這個相似的框架下形成各自獨特的“我”。

雖然每個“人”都不相同, 但卻能夠認可相似的理念、目標和追求, 譬如“自由”。

在生命這段有限的時間裡, 我希望在後半段, 我至少也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物質自由和精神自由, 在我生活的整個過程中, 我希望我所做的事情, 我的行為不僅僅可以使自己有所收益, 對於我身處的環境也能夠有良性的影響, 這也是一個明理的“人”的正常的想法。

人生本無意義, 重要的是, 一個“人”應該以“我”所認可的方式去生活, 從而為自己的人生賦予意義。

同時給外界帶來一些良性的改變和影響,

區別於他“人”的改變和影響, 即便將來逝去, 這些改變和影響也依然存在。

當我以意識和行為為自己的生命注入意義時, “我”才真正的誕生, 此意義標誌著我, 亦是我的歸處。

這才是一種應該的生活態度和方式, 這樣的人生方不辜負自己。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