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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有點難以啟齒, 我老家在農村, 家裡兩個男孩子, 家庭條件很不好, 我哥讀書少, 成家早, 成家的時候, 我爸媽把家裡所有的錢花光了, 他們說我哥讀書少, 家裡幫襯一下, 我讀書多一些, 以後成家的事情靠自己了。
上大學的時候, 我有一個談了3年的女朋友, 不過畢業的時候分了手, 她家裡嫌棄我家裡窮, 又是兩個兄弟。
分手後兩年, 我沒談戀愛, 本以為都這樣了。 過年回家的時候, 鄰居給介紹了一個姑娘, 不過她家是兩個女兒, 想找一個倒插門。
和對方加了好友, 吃了兩次飯, 人還不錯,
我和她談了一年的戀愛, 我們就在一起了, 結婚時都是她家花的錢。
坦白來說, 她家條件比我家好, 雖然我不介意這些, 但是也還有不少親戚說閒話。
結婚後, 我們住在她家, 除了過年過節, 我會回老家一趟, 給我媽一些生活費。
我也讓我媽來這邊住兩天,
她每次都說怕我為難,
這次她來城裡檢查身體,
一天時間不夠,
她才說要在我家住一夜。
我帶我媽去了醫院以後, 回家的時候, 我媽有點兒拘束, 半天不肯坐在沙發上, 說怕坐壞了。
這樣我看著真難受, 藉口去廚房拿碗, 躲在廚房紅了眼眶, 老婆進來說讓我帶我媽好好做個檢查, 順便給她買兩身衣服。
一直到晚上,
我知道我媽一直覺得是家裡條件不好, 才導致了我倒插門的結果, 所以一直覺得很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