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產品:
白山市禦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白山市華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皇封村人參酒;
白山市禦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白山市華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人參蜂王漿酒;
白山市禦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白山市華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皇封村鹿鞭酒(配製酒);
標稱白山市龍臥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
公主嶺市綠之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之源桶裝飲用水;
標稱吉林佳糧玉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營養面(紅燒牛肉味)。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企業所在地白山、公主嶺市、延邊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目前,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白山市、公主嶺市、延邊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 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 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