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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政府、社區名義貼非法廣告

非法廣告還印有二維碼 新文化記者 陸璿 攝

新文化訊7日上午, 家住長春大通花園的劉先生致電本報稱, 自己6日晚回家時發現門口有一張貼紙, 內容是社區通下水、清洗地熱、維修暖氣、水電、木工、瓦工等各種小問題, 並且孤寡老人免費。 最中間的位置寫的是“長春市人民政府宣”。 “我感覺是騙人的!”劉先生說。

劉先生直接撥打了上面的便民電話, “我諮詢給孤寡老人通下水道是否免費, 對方先說最近活排得滿, 又說到現場看戶口名簿作證明, 或者只有一個人就給免費。 我質疑他說的與宣傳不符, 最後他才承認貼的是小廣告,

怕被城管抓, 才假借政府的名義。 ”

7日上午, 記者來到位於繁榮路上的大通花園6棟, 還未進入樓道, 就看到樓宇門上貼的一則廣告。 廣告中間的確印有紅字的“長春市人民政府宣”字樣, 下麵寫著“社區通下水、清洗地熱、維修暖氣、水電、木工、瓦工等各種小問題”, 其中“社區”二字顏色為藍色, 著重突出。

記者按照上面的電話撥了過去, 問對方是否是政府或者社區的人, 對方表示都不是。 當記者問為啥要寫上社區和政府時, 對方稱, “我想咋寫就咋寫唄。 ”對於記者“你們是哪個單位的?”問題, 對方則稱是一個公益組織。 問叫啥名字, 對方稱, “我們做好事都不留名。 ”

隨後, 記者致電這個“公益組織”並表明身份, 接電話的先生自稱姓姚,

姚先生承認在大通花園和二二八廠宿舍貼了廣告, 並稱自己既不是政府、社區的, 也不是公益組織的, 而是個人。 貼廣告已經有一個星期了, 並且很有“效果”。 隨後, 記者又詢問他為什麼要假借“政府”和“社區”名義貼廣告, 姚先生回復:“千金難買我樂意。 ”

針對是否免費提供這項服務, 記者電話聯繫了南湖街道辦事處。 工作人員何女士表示, “我們不提供這類服務。 ”當問及非法廣告時, 何女士表示, “這個事我們不清楚, 這個廣告可能不真實。 ”

對此,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劉海波律師表示, 《廣告法》第九條規定, 廣告不得有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否則, 將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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