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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農村分戶條件,三類能分,三類不能分,分戶可以申請宅基地!

​農村家庭分戶問題是十分常見的, 很多年輕人會因為結婚等原因與自己的父母戶頭分開, 自己變身為戶主, 確沒有辦理分戶手續, 農村宅基地無法申請。 那麼滿足以下條件的就能辦理分戶手續, 自己當戶主, 申請宅基地。 但還有三類不符合要求。
​一、2018農村戶口分戶條件

根據常住戶口管理規範, 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分戶人必須是獨立居住、獨立生活。 所謂“獨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獨立房屋(房產), “獨立生活”即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

1.一戶中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 子女結婚後以整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

必須將戶口遷入要求分戶人的戶中)為單位分戶;如戶口裡只有一個子女的不分戶;

2.夫妻離婚不分戶, 只變更戶籍資訊中的婚姻狀況;如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3.分戶的人員須帶二代身份證、照片、原戶口薄、村組同意分戶證明, 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分戶。
​就拿結婚分戶舉例來說, 其實辦理起來很簡單。 在我們當地, 辦理的前提是需要有兄弟姐妹, 不然分戶條件不成立。

(1)分戶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分戶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組證明、村委會證明、以及家庭成員簽字按手印的檔(可手寫、可列印)。 同時準備好身份證影本、結婚證影本、你本人戶口本原件、一寸照片。

二、3種情況無法分戶:

1.未成年人、夫妻不能分戶,

由於農村未成年人不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 不能和其父母分戶;此外, 農村夫妻結婚後, 要將戶口遷到一處, 合併為一個戶口, 戶口合併後就不能進行分戶了, 農村夫妻想分戶, 除了離婚沒有別的辦法。

2.分戶申請人與戶主同居一處, 分戶條件還有分戶申請人和戶主同居一處的不能申請分戶, 即申請人沒有獨立的房產不能分戶, 按照目前農村的宅基地“一戶一宅”的硬性規定, 農民要達到分戶條件是很很困難的。

3.恰逢拆遷或征地, 農村很多的分戶都是因為拆遷, 因此在徵用土地時提出分戶申請, 不會通過分戶審核。 因為分戶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 農戶在拆遷或征提出分戶申請, 容易造導致財產分割不均, 引起社會和夫妻之間的矛盾,

若是大家都來效仿的話, 將影響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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