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庭分戶問題是十分常見的,
很多年輕人會因為結婚等原因與自己的父母戶頭分開,
自己變身為戶主,
確沒有辦理分戶手續,
農村宅基地無法申請。
那麼滿足以下條件的就能辦理分戶手續,
自己當戶主,
申請宅基地。
但還有三類不符合要求。
一、2018農村戶口分戶條件
根據常住戶口管理規範, 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分戶人必須是獨立居住、獨立生活。 所謂“獨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獨立房屋(房產), “獨立生活”即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
1.一戶中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 子女結婚後以整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
2.夫妻離婚不分戶, 只變更戶籍資訊中的婚姻狀況;如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3.分戶的人員須帶二代身份證、照片、原戶口薄、村組同意分戶證明,
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分戶。
就拿結婚分戶舉例來說,
其實辦理起來很簡單。
在我們當地,
辦理的前提是需要有兄弟姐妹,
不然分戶條件不成立。
(1)分戶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分戶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組證明、村委會證明、以及家庭成員簽字按手印的檔(可手寫、可列印)。 同時準備好身份證影本、結婚證影本、你本人戶口本原件、一寸照片。
二、3種情況無法分戶:
1.未成年人、夫妻不能分戶,
2.分戶申請人與戶主同居一處, 分戶條件還有分戶申請人和戶主同居一處的不能申請分戶, 即申請人沒有獨立的房產不能分戶, 按照目前農村的宅基地“一戶一宅”的硬性規定, 農民要達到分戶條件是很很困難的。
3.恰逢拆遷或征地, 農村很多的分戶都是因為拆遷, 因此在徵用土地時提出分戶申請, 不會通過分戶審核。 因為分戶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 農戶在拆遷或征提出分戶申請, 容易造導致財產分割不均, 引起社會和夫妻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