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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罐車爆炸事故通報:駕駛員操作嚴重失誤

法制網濟南12月10日電記者徐鵬 記者今天從山東省安監局獲悉, 山東省政府於近日批復了《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 “6·5”罐車洩漏重大爆炸著火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認為, 肇事罐車駕駛員(事故中死亡)在極度疲憊狀態下, 操作出現嚴重失誤, 造成液化氣大量洩漏, 現場人員未能有效處置, 致使發生爆炸燃燒, 造成10人死亡, 直接經濟損失4468萬元。 目前事故企業法人、總經理等6人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月5日淩晨1時左右, 臨沂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儲運部裝卸區的一輛液化石油氣運輸罐車在卸車作業過程中發生液化氣洩漏,

引起重大爆炸著火事故, 共造成10人死亡, 9人受傷, 其中, 1人重傷, 8人輕傷。 在10名死亡人員中, 5人為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職工, 5人為運輸罐車駕駛員。 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4468萬元。

調查報告認為, 肇事罐車駕駛員長途奔波、連續作業, 在午夜進行液化氣卸車作業時, 沒有嚴格執行卸車規程, 出現嚴重操作失誤, 致使快接介面與罐車液相卸料管未能可靠連接, 在開啟罐車液相球閥瞬間發生脫離, 造成罐體內液化氣大量洩漏。 現場人員未能有效處置, 洩漏後的液化氣急劇氣化, 迅速擴散, 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達到爆炸極限, 遇點火源發生爆炸燃燒。 液化氣洩漏區域的持續燃燒,

先後導致洩漏車輛罐體、裝卸區內停放的其他運輸車輛罐體發生爆炸。 爆炸使車體、罐體分解, 罐體殘骸等飛濺物擊中周邊設施、物料管廊、液化氣球罐、異辛烷儲罐等, 致使2個液化氣球罐發生洩漏燃燒, 2個異辛烷儲罐發生燃燒爆炸。

據分析, 引發第一次爆炸可能的點火源是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生產值班室內在用的非防爆電器產生的電火花。

同時, 臨沂金譽物流有限公司、臨沂金譽石化有限公司、河南省清豐縣安興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東大齊石油化工設計有限公司、臨沂市華廈城市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濟南華源安全評價有限公司等仲介技術服務機構未依法履行設計、監理、評價等技術管理服務責任,

質監部門未依法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責, 交通運輸部門未依法履行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職責, 等等, 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目前, 事故企業法人、總經理等6人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臨沂市臨港經濟開發區相關責任單位5人涉嫌構成怠忽職守罪, 檢察機關正依法偵查。 29人受到黨紀和政紀處分, 其中廳級幹部1人, 處級幹部11人。 有關部門對涉事的6家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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