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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面積超標不能確權?這些能夠確權,這些卻需要交費!

如今農村宅基地確權工作已經完成了一大半, 到2018年將會全面結束, 在宅基地確權過程中, 尤其是在宅基地面積超標能否確權成為農民朋友最關心的問題, 因為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中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且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但是由於各種歷史原因, 許多農民的宅基地都存在超標問題, 那麼超標的宅基地能否確權呢?

答案是肯定的, 超標的宅基地都能夠進行確權登記工作, 不過對於宅基地歷史問題也進行了相關的界定, 對於在1982年之前修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

只要在之後沒有擅自擴大面積, 不論是否超標, 都能夠進行確權登記工作;而對於在1982年至1987年之間, 農民修建房屋佔用的宅基地, 只要超標的部門按照當時國家或者地方相關規定處理之後, 也能夠進行確權登記。

不過在1987年農村《土地管理法》出臺之後, 農民修建的房屋, 如果宅基地面積出現了超標, 只能夠對符合標準規定範圍的面積進行確權登記, 超標面積不能夠進行確權, 但會在確權登記證書上進行備註說明。

現階段國家為了提高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效率, 保障農村穩定發展, 正在大力整頓農村的土地資源, 尤其是在宅基地方面, 空心房、閒置宅基地成為整治的主要目標, 對於目前存在的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等問題,

也將會進行相應的處理, 目前部分地區已經在開始宅基地面積超標收費試點, 超標面積在20㎡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超標面積超過20㎡則會按照超標實際面積收取3-6元/平米不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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