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不為民作主, 不如回家賣紅薯”, 今天我總算理解了這句話後半句的含義和分量, 前半句話暫且不去管它, 因為我沒當過官, 所以瞭解無幾, 以後再說, 就算是斷章取義吧。 現在就說說這句話的後半句“不如回家賣紅薯”。 紅薯, 屬雜糧之類的作物, 在農村它是很平常的農作物, 在九、十月份就可收穫, 人們可以或煮、或烤、或炒…而食之。 在譏荒年代可是很不錯的食品, 現在則不然了, 恐怕也就是嘗嘗而已, 在農村大多作為飼料喂豬, 或加工成澱粉等等。
某日我看到一張有關紅薯的圖片, 覺得有趣, 發表於微頭條(雖是剽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