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離婚的女人, 自己帶著一個兩歲半的兒子, 第一場失敗的婚姻是我自作自受, 前夫小我六歲, 是屬於在家被媽媽寵上天的那種, 我們的婚姻實在是堅持不下去就離婚了, 而我則帶著孩子和閨蜜一起在外面租房子住, 不耽誤工作還能照顧孩子就這樣湊合著過, 閨蜜看我一直這樣不是辦法, 身邊朋友也一直在給我物色合適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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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朋友的接受下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 他大我四歲, 自己開的一家鞋店, 也是離異但是還沒有孩子, 就是因為他前妻不能生育所以才離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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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時候我和閨蜜都沒有時間照看孩子的時候, 都是把孩子送到他店裡幫忙照看, 他也是非常的樂意和熱情, 對我兒子也很親昵, 可兒子似乎不太喜歡他, 但是因為我們也有準備再婚的打算, 所以讓兒子提前適應這個後爸也是有必要的。 前些天我像往常一樣下班去他店接我兒子, 可是我兒子不見了, 而他卻說:我不知道啊, 我那麼忙沒空陪他啊, 都是他自己玩的誰知道什麼時候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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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趕緊查了店裡的監控才看到兒子自己在店門外坐著,
再後來就是看到兒子起身自己向著大路的方向走去, 直到走出了監控範圍, 我馬上報了警, 最後在員警的幫助下總算是找到了, 我抱住兒子的那一刻起我就不想在二婚了, 我自己的青春已經被我耽誤了, 我不能在誤了我兒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