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十嚴禁”
一、嚴禁村居選前違規行為。
二、嚴禁誣告誹謗競選對手。
三、嚴禁請客送禮拉票賄選。
四、嚴禁弄虛作假違規操作。
五、嚴禁脫離實際隨意承諾。
六、嚴禁違反規定進行上訪。
七、嚴禁選後拒不交接工作。
八、嚴禁干擾破壞換屆選舉。
九、嚴禁選舉現場違規行為。
十、嚴禁機關幹部干擾選舉。
淄川區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十嚴禁”
一、嚴禁村居選前違規行為。
二、嚴禁誣告誹謗競選對手。
三、嚴禁請客送禮拉票賄選。
四、嚴禁弄虛作假違規操作。
五、嚴禁脫離實際隨意承諾。
六、嚴禁違反規定進行上訪。
七、嚴禁選後拒不交接工作。
八、嚴禁干擾破壞換屆選舉。
九、嚴禁選舉現場違規行為。
十、嚴禁機關幹部干擾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