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最後一年, 也是農民的最後一次機會, 過了明年農民再想要申請新的宅基地建房已經不太可能了, 所以明年有能力申請下來宅基地的農民一定要抓緊時間了, 把握好這最後一次機會!
不過還有3種人, 已經徹底沒有再建房的可能了!僅是村集體內部的審核他們就沒法通過!
第一種:長期空置家中房屋的農民
自己在農村已經有相應的宅基地使用, 但是卻長期閒置, 房屋無人居住, 即使破損也無人修建。 那麼這種房子的房主, 今後將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第二種:將自家宅基地流轉出去的農民
如果農民本身有兩處或多處經政府核實可以合理使用的房屋, 那麼咱們可以把除自己居住以外的其他房屋(宅基地)出租出去, 但是如果農民只有一處房屋, 流轉出去之後還需要再新建的, 這種情況是不允許的。 村幹部有權不予批准宅基地。
第三種:已遷出戶口的農民
已經將自己的戶口遷出本村的農民, 如果在本村還有房屋, 也在本村居住, 由於土地與房屋不可分離, 是可以繼續使用本村宅基地的, 但是如果想再申請新的宅基地建新房, 已經不滿足申請條件了, 所以這樣的人以後也沒有機會再建新房了。
除了以上這3種特殊情況的農民以外, 其餘的農民如果滿足分戶、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可以在最後一年的時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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