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要求, 依據《大同市推進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聯合執法方案》(同政辦發【2017】46號), 大同市綜合行政執法領導組辦公室決定, 近期對東信商業區、魏都新城及柳港園周邊地區影響城市形象的問題, 開展環境綜合整治聯合執法第十一次“潔淨”集中行動。
一、整治範圍
東信廣場及周邊(西起魏都大道、東至永泰南路、北起源茂街、南至昌甯街)、魏都新城(昌泰街、延和路)、柳港園及周邊(西起永泰南路、東至柳泉南街、北起南環路、南至源茂街, 包括友誼街和新泉街)。
二、整治時間
(一)從即日起至12月10日, 為自查自整階段。
(二)12月11日至12月14日, 為綜合整治聯合執法集中行動階段, 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改。 逾期未自行整改的,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集中整治結束後, 由城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進行常態化管理。
三、整治重點
此次行動主要圍繞道路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戶外廣告、門前五包(包淨化、包綠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治, 打造“乾淨、整潔、美觀、平安、有序”的生活環境。
(一)機動車亂停亂放、涉牌涉證、不禮讓斑馬線;客運車、計程車、私家車在道路上長時間候客。
(二)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隨意穿行, 沿街乞討、散發小廣告。
(三)商販無證照經營、占道經營、沿街叫賣。
(四)戶外廣告違規設置、破爛陳舊。
(五)臨街店鋪門前髒亂差、私設地樁、店外展賣、露天燒烤。
(六)隨意傾倒、堆放、焚燒垃圾污染環境。
(七)城市綠化帶、綠地、公園內亂吊亂掛及損壞圍欄。
(八)廢品收購站無證經營、污染環境。
(九)沿線黨政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戶等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
四、法律責任
(一)對違法情節輕微且及時糾正者, 不予處罰。
(二)對違法情節較重、屢教不改、頂風違法者, 依規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三)對違法情節嚴重、妨礙執法、暴力抗法者,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大同市綜合行政執法領導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