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 薯類和膨化食品, 豆製品, 蜂產品, 食用農產品, 茶葉及相關製品, 蛋製品, 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和罐頭等9類食品686批次樣品, 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75批次, 不合格樣品11批次。 哈爾濱紅博中央公園僑恒商貿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僑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原產國:俄羅斯)經銷的俄之作牌天然百花蜂蜜上黑榜。
一、總體情況:
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96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 薯類和膨化食品131批次, 不合格樣品2批次。 豆製品54批次, 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1號店特產中國·休甯館(經營者為黃山市怡興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標稱黃山市怡興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委託黃山餘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木榨菜籽油, 酸值(KOH)檢出值為1.8mg/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0mg/g)高出8.0倍;鉛(以Pb計)檢出值為0.18mg/k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mg/kg)高出80.0%。 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品質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二)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貴陽人民廣場分店銷售的標稱貴州鳳冠集團出品、遵義中土糧油收儲有限公司生產(分裝)的菜籽油(一級),
(三)天貓臥龍食品旗艦店(經營者為湖北湛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網站)銷售的標稱湖北臥龍神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臥龍鍋巴(老灶五香味),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27g/100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8.0%。 初檢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品質監督檢驗院, 複檢機構為湖北省食品品質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1號店自營(經營者為上海智奧一號店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在1號店(網站)銷售的標稱嘉年華(天津)國際有限公司生產的乖乖夾心米果-巧克力味,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47g/100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88.0%。
(五)蘇甯易購伊品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太原伊品商貿有限公司)在蘇甯易購(網站)銷售的標稱山西省壽陽縣健民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調味豆腐乾,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327g/k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六)哈爾濱紅博中央公園僑恒商貿超市銷售的標稱黑龍江僑恒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原產國:俄羅斯)經銷的俄之作牌天然百花蜂蜜, 氯黴素檢出值為1.7 μg/k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嗜滲酵母計數檢出值為1700 CFU/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200 CFU/g)高出7.5倍。
(七)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紅星大市場零售區肉食攤位168號(經營者:康羅森)銷售的標稱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湖南紅星盛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肚, 五氯酚酸鈉檢出值為1.4μg/k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北京市豐台區新發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中心(經營者:康永量)銷售的來自河北省張家口市陽原縣萬潤源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芹菜, 毒死蜱檢出值為0.20mg/kg, 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05mg/kg)高出3.0倍。 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
(九)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青崗路69號糧油市場綠園區商二牛肉攤床銷售的標稱吉林省德惠市虹翔肉牛屠宰場生產的牛腰子,
(十)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紅星大市場倚虹食凍貨批發部銷售的標稱山東莘縣佳浩冷凍廠生產的雞肫, 五氯酚酸鈉檢出值為14μg/k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平湖穆源凍品貿易行銷售的標稱山東省聊城市莘縣清思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選雞胗, 呋喃它酮代謝物檢出值為15.6μg/kg, 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並要求天津、山西、黑龍江、安徽、湖北、貴州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山西、黑龍江、上海、安徽、湖北、貴州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吉林、湖南、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管道、產地等資訊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路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原標題《食藥監總局公佈11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1號店有樣品不合格》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並要求天津、山西、黑龍江、安徽、湖北、貴州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山西、黑龍江、上海、安徽、湖北、貴州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吉林、湖南、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管道、產地等資訊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路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產品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原標題《食藥監總局公佈11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1號店有樣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