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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30萬,房產證加名字,每月拿3000元給我弟弟就和你結婚

我和女友是大學同學, 我們在一起三年了, 說實話, 在一起真的非常開心。 我本來準備在今年結婚, 但是就在結婚的前一天, 我提出分手了, 都是岳母娘提出的天價彩禮惹的禍。

我是山東人, 她是山西人, 都在北京打拼。 我家境比較好, 父母都是公務員, 但是我找的女朋友, 家裡很窮, 女友父母提出的彩禮是, 現金30萬, 必須全款買房, 房產證上必須寫女友的名字, 另外女友還有一個馬上要上高中的弟弟, 所以要求我每個月出3000塊生活費, 供女友弟弟讀書。

我大學畢業三年, 一直都在北京打拼。 剛剛起步, 現在我一個月的工資到手1萬左右沒啥存款,

這幾年和女友戀愛, 吃吃喝喝都是花我的錢, 女友每個月的工資都寄給她父母了。

今年五一假我們一起去了女友她爸媽打工的地方江蘇無錫, 他們和我談了一下他們那邊的彩禮情況, 大約是在20萬左右, 而且是隨著時間的延長而增長, 好像商品漲價一樣。

當時我認為彩禮這件事情是可以和女友媽媽商量的, 沒有那麼絕對。 在我心裡其實10萬勉強接受, 要是6萬就挺好的, 但是這些也只是我個人的想法, 女友媽媽說:沒錢你可以去借錢可以去貸款, 可以去和你父母要都行。

我父母給我買了房子以後, 就明確表態, 娶媳婦的事你自己看著辦, 彩禮車子你願意給多少我不管。 我已經很感激我的父母供我讀書,

買房子花了他們大部分積蓄。 中午吃飯時說到聘禮的事, 女友媽說要好多萬, 說如果給得多, 就給我一點帶回去, 給得少, 他們就留著。

我就問他們準備要多少, 她媽就反問你準備給多少呢, 反問了幾次, 我沒有直接回答。 後來她媽說這樣吧, 你們家給30萬, 房產證必須加我女兒的名字。 聽完這些讓我特別生氣, 飯吃到一半我就回去了, 女友在我背後使勁的喊我回去我懶得理她。

回北京之後我們倆只要談起這個事, 就吵架。 女友說要我多理解父母不容易, 彩禮不能少。 那她怎麼不理解我父母, 難道我家的錢就是大風刮來的。 我直接給她媽打電話說:阿姨, 我們倆現在因為這個事天天吵, 這個事情還可不可以商量了。

她媽媽說:我們也不是逼你, 就是想給你一些壓力。 聽完這些我還以為女友媽把彩禮降下來了。

前兩天, 女友說告訴我一件好事, 她媽同意我們的婚事, 把彩禮降到20萬, 但是必須每個月給女友弟弟每個月生活費3000元, 答應了就先領證。

我想清楚了, 娶媳婦不容易, 我還是單身好了。 男同胞們, 這樣的彩禮要求, 你們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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