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大學同學, 我們在一起三年了, 說實話, 在一起真的非常開心。 我本來準備在今年結婚, 但是就在結婚的前一天, 我提出分手了, 都是岳母娘提出的天價彩禮惹的禍。
我是山東人, 她是山西人, 都在北京打拼。 我家境比較好, 父母都是公務員, 但是我找的女朋友, 家裡很窮, 女友父母提出的彩禮是, 現金30萬, 必須全款買房, 房產證上必須寫女友的名字, 另外女友還有一個馬上要上高中的弟弟, 所以要求我每個月出3000塊生活費, 供女友弟弟讀書。
我大學畢業三年, 一直都在北京打拼。 剛剛起步, 現在我一個月的工資到手1萬左右沒啥存款,
今年五一假我們一起去了女友她爸媽打工的地方江蘇無錫, 他們和我談了一下他們那邊的彩禮情況, 大約是在20萬左右, 而且是隨著時間的延長而增長, 好像商品漲價一樣。
當時我認為彩禮這件事情是可以和女友媽媽商量的, 沒有那麼絕對。 在我心裡其實10萬勉強接受, 要是6萬就挺好的, 但是這些也只是我個人的想法, 女友媽媽說:沒錢你可以去借錢可以去貸款, 可以去和你父母要都行。
我父母給我買了房子以後, 就明確表態, 娶媳婦的事你自己看著辦, 彩禮車子你願意給多少我不管。 我已經很感激我的父母供我讀書,
我就問他們準備要多少, 她媽就反問你準備給多少呢, 反問了幾次, 我沒有直接回答。 後來她媽說這樣吧, 你們家給30萬, 房產證必須加我女兒的名字。 聽完這些讓我特別生氣, 飯吃到一半我就回去了, 女友在我背後使勁的喊我回去我懶得理她。
回北京之後我們倆只要談起這個事, 就吵架。 女友說要我多理解父母不容易, 彩禮不能少。 那她怎麼不理解我父母, 難道我家的錢就是大風刮來的。 我直接給她媽打電話說:阿姨, 我們倆現在因為這個事天天吵, 這個事情還可不可以商量了。
前兩天, 女友說告訴我一件好事, 她媽同意我們的婚事, 把彩禮降到20萬, 但是必須每個月給女友弟弟每個月生活費3000元, 答應了就先領證。
我想清楚了, 娶媳婦不容易, 我還是單身好了。 男同胞們, 這樣的彩禮要求, 你們會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