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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 在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城鄉居民生活福祉的高度重視和持續關心下, 經省政府批准,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2018年1月1日起從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
據悉, 今年9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精神, 經省政府同意, 我省地方財政出資, 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70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
2017、2018兩年中, 連續兩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是我省在財政收入增速放緩、支出壓力持續加大的背景下推出的重大改善民生舉措。 這一做法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明確態度和堅定決心, 也充分落實了地方政府責任。 此次提標以後, 我省地方財政每年需增加投入約8億元, 將有近330萬老年城鄉居民及其家庭直接受益。 據瞭解, 省人社廳將按照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 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 繼續從基礎養老金調整、提高最低繳費檔次、建立繳費激勵機制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