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是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 也是法定的法治宣傳日。
法治宣傳日的宣傳物件是全體公民, 法律人雖然也是全體公民的一部分, 但法律人主要不是被宣傳的物件, 而是宣傳的主體。 在法治宣傳日, 法律人應該思考一個問題:法律人能對“法治”做出什麼貢獻?如何做出貢獻?
第一, 空談公平正義不能為法治做貢獻。 法律有多重價值, 但秩序是法律的核心價值, 我們說法律是正義的秩序, 但正如美國法學家博登海默所言, “正義有著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 變幻無常、隨時可呈不同形狀並具有極不相同的面貌。
第二, 一味批判現有法律制度不能為法治做貢獻。 有的律師喜歡批判現有法律制度, 但最喜歡批判現有法律制度的是法學院的老師們。 “法教義學”與“社科法學”之爭就與這一問題有關。 雖然這一爭論可能是一場誤會, 但有一個事實是明確的, 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建成,
第三, “死磕”不能為法治做貢獻。 律師在訴訟過程中依法“死磕”, 本來是一件值得稱道, 也能促進法治的事情。 然而, “死磕”在多數情況下已經變成了在法律之外“死磕”, 變成了操縱輿論干預司法。 因此, “死磕”不能為法治做貢獻, 而且可能成為法治的絆腳石。
第四, 勾兌不能為法治做貢獻。
第五, 法律人應通過法律技術為法治做貢獻。 在一個成熟的法治社會, 法官、律師、法學專家組成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應該掌握同樣的法律技術,
要達到這一狀態, 法官應該堅持統一的證據規則, 讓事實查明變得可以預期;法官還應該使用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 讓法律適用和法律解釋可以預期, 通過同案同判實現規則之治。 值得注意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與德國機構合作專門出了一套《法律適用方法》的法官培訓教材, 並自1998年開始舉辦法律適用方法培訓班, 提高法官的法律適用能力。 鄒碧華的《要件審判九步法》也是旨在提高法官的法律適用能力, 在法官群體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力。 一套客觀、嚴謹、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在法官群體中正在形成。
因此, 律師想要完成當事人的委託, 讓其訴訟請求得到法官的支持, 就應該掌握將當事人陳述的事實轉化為法律事實並用證據呈現的技術, 掌握在訴訟中運用法官們青睞的法律適用方法來分析案件的技術。 如果律師能夠掌握高超的法律檢索、視覺化、文書寫作、演講與說服等技能, 將會更好地實現其目的。 當律師們在訴訟中都使用這些法律技術時, 法治社會就在一個良好的運行狀態。
然而, 我們法學院的課程並沒有教法科生當事人陳述的事實轉化為法律事實並用證據呈現的技術, 也沒有教法科生一套統一的法律適用技術。 相反, 法學院的課堂上充斥著對現有法律制度的批判, 充斥著抽象的公平正義。 這樣的課堂並不能為法治做出什麼貢獻。如果有熱心法學教育的人能夠促進法學院的教學改革,將事實查明及相關的證據技術、法律適用和解釋技術作為核心課程,並開設法律檢索、文書寫作等課程,這就是對法治最大的貢獻。當然,要改變這一現狀非常困難。對法學教育有理想有情懷的人可以走另一條道路——創辦一家民間法學院,課程體系包括法律適用方法和證據等法律核心技術,以及法律檢索、視覺化、文書寫作、演講與說服等輔助技能。
我的同事王葆蒔老師和我以及很多熱心法學教育的法律人正在做這件事情,我們創辦了“希律法學院”,面向全體法律人開設系統的法律實務技能課程,我們實施了“律生學院”專案,為在校法科生提供免費聽課名額。我們的理想是讓每一位法律人都有機會接受高品質的法律實務技能訓練,讓法律人通過法律技術提高法治水準。
我們希望為法治做出貢獻。我們希望更多的法律人一起通過技術為法治做貢獻。
這樣的課堂並不能為法治做出什麼貢獻。如果有熱心法學教育的人能夠促進法學院的教學改革,將事實查明及相關的證據技術、法律適用和解釋技術作為核心課程,並開設法律檢索、文書寫作等課程,這就是對法治最大的貢獻。當然,要改變這一現狀非常困難。對法學教育有理想有情懷的人可以走另一條道路——創辦一家民間法學院,課程體系包括法律適用方法和證據等法律核心技術,以及法律檢索、視覺化、文書寫作、演講與說服等輔助技能。我的同事王葆蒔老師和我以及很多熱心法學教育的法律人正在做這件事情,我們創辦了“希律法學院”,面向全體法律人開設系統的法律實務技能課程,我們實施了“律生學院”專案,為在校法科生提供免費聽課名額。我們的理想是讓每一位法律人都有機會接受高品質的法律實務技能訓練,讓法律人通過法律技術提高法治水準。
我們希望為法治做出貢獻。我們希望更多的法律人一起通過技術為法治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