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12月9日電記者從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 12月8日, 該院與南山區、鹽田區、寶安區、龍崗區人民法院統一召開宣判大會, 對8宗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4宗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進行集中宣判。
本次宣判大會對涉及生產、銷售假藥,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犯罪及詐騙犯罪的64名被告人判處刑罰。 其中紀維維、陳忠華等8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三至十三年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蔣緯緯、蒲懷軍等18人犯詐騙罪被判處三至十一年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 紀維維等人在國內銷售AZD9291藥物、利妥昔單抗注射液(美羅華)以及其他未經國家批准進口的境外藥品,
法院審理查明, 蔣緯緯糾集同案人員冒充投資公司或基金公司的名義以電話方式向股民推薦股票,
編輯: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