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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鐵:發展特色小鎮要給小投資者提供低成本空間

人民網北京12月9日電(記者趙豔紅)為規範推進各地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把控地方債務化風險,嚴控房地產化傾向。

四部委此次聯合發文有何深意?今後發展特色小鎮的過程中地方政府應該扮演好怎樣的角色?如何落實《意見》裡提出的“防止新瓶裝舊酒”、“把特色小鎮建設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平臺”?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首席經濟學家李鐵近日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對《意見》進行詳細解讀。

記者:四部委聯手發文規範特色小鎮的背景是什麼?

李鐵:《意見》的出臺非常及時。 過去一年多來,特色小鎮建設領域出現了“颳風”現象,主要表現為幾點。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不顧本地的實際情況,盲目的搞特色小鎮,造成了資源錯配;二是一些地方政府把特色小鎮當成是政績工程,正好房地產企業也要尋找新的利潤空間,於是就出現了打著特色小鎮的旗號圈地搞房地產開發的現象。 這與中央提出特色小鎮的初衷是嚴重背離的。 四部委出臺《意見》對於糾風、糾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未來也會進一步規範和管理特色小鎮的發展,特別是在引導特色小鎮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培育形成產業特色方面起到重要的矯正作用。

記者:《意見》提出“堅持市場主導”。 政府在特色小鎮建設發展過程中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如何撬動市場,發揮企業的作用?

李鐵:我理解,《意見》有這樣幾個關鍵字:產業特色、實體經濟和空間的再選擇。 這三個方面的核心是對行政主導的傳統城市發展模式的重要矯正。 政府的角色就是要通過具體機制引導產業要素的聚集。 城市成本過高,產業要素需要尋找成本較低的空間進行聚集,這個過程當然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援,比如在土地指標的分配上、運用金融杠杆來撬動、管理許可權的下放上給以支援。

此外,政府要做好全域規劃,科學引導小鎮的發展,防止盲目建設特色小鎮造成資源的浪費、土地的浪費、環境的破壞。

政府要把握好政策的邊界,尊重已有的產業特色。 不能用行政的規劃取代那些本可以由市場來決定的東西。 因為特色小鎮的形式各種各樣,有工業小鎮、旅遊小鎮、生態小鎮等等。 這些小鎮都是在某種自然條件、已有優勢資源的基礎上逐漸發展壯大而形成的,並不是靠政府的政策規劃出來的。 然後在市場發育的過程中,政府加強政策引導,就會進一步出現要素聚集效應,“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記者:《意見》提出“防止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對此您有何建議?

李鐵:黨的十九大報告裡面提出“要以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可見小城鎮占了一個很重要的位置。

過去我們大中小城市發展出現了一定的問題,如房地產過熱的問題、大城市房價過高的問題。 要降低發展成本,形成新的產業要素的聚集,空間的選擇再造是必然趨勢。 所以要發揮特大城市周邊或都市圈內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作用,吸引更多的資金、要素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聚集,在這裡形成產業投資,形成產業特色,形成實體經濟發展的空間,通過這種空間的再造、空間的再選擇來給未來企業的發展形成低成本空間。

“防止新瓶裝舊酒”、“穿新鞋走老路”,就是說我們不能再回到過去以房地產為主導的、追求政府政績工程的那種發展模式中去。

第一要繼續明確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第二要創造低成本的發展空間,第三要成為改革探索的平臺,第四要繼續防止過熱的傾向。

此外,特別需要強調的一點,小投資者也可以是特色小鎮的創造者、建設者。 去特色小鎮投資的小投資者,不是為了炒房,是去創業。 我們要給小投資者低成本發展空間,讓那些雖然沒有大投資,但是有創新想法、有研發能力的人,也可以在那裡生長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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