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 在他熟睡之後, 我躺在床上, 看著天花板默默的掉淚。 我22歲的年紀, 什麼條件都有, 從小爸媽把我當成公主養, 捧在手心都怕化了, 長輩更是對我寵愛, 別說打了, 罵一句都是覺得心疼。 而如今的我在一個男人的拳打腳踢下度過了一年半, 不捨得離開, 遭受的家暴是總共八次。 最嚴重的一次我全身淤青, 手臂被他用煙頭燙到流膿。 我真的不敢想像父母看到這樣的場景會有怎樣的心痛, 奶奶看到一定直接就哭了吧。
我似乎累了, 突然變得非常的冷靜, 突然變得非常的狠心。 嗯, 我要離開了。 最後的一巴掌,
我要走了, 他挽留了, 我拒絕了!
就算再一起, 也是不可能了, 因為愛情這種真的是讓人無法去拒絕的理由, 所以家暴也就成了無法去拒絕的藉口, 然後讓施暴者一次次的狠下心痛下手, 為了消遣他們的情緒, 他們選擇無理由的去傷害你。 但是後面又再一次的甜言蜜語哄騙, 於是女生就會又開始心軟。
但是要知道女生的心軟換來的不是他的改進而是變本加厲, 變得更加的肆無忌憚了, 這樣的愛情真的讓人覺得恐怖。
但是還好我走出了這段地獄的生活, 也希望所有遭受家暴的女孩子們要及時懂得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