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師是否應該有償補課成為行業內外茶餘飯後談論的話題, 此現象違反了《教育法》, 《教師法》、《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 還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 對此, 教育局最近一錘定音, 出臺以下規定。
對此,
網友們議論紛紛,
我們來看看他們是怎麼說的。
網友1:有教師證, 沒有師德證, 現在的好些教師都辦補課班, 怕被查處, 一般讓親戚或朋友代理, 老師負責招學生, 狼狽為奸, 只嫌自己掙的錢少。
網友2:自願補課沒有錯, 焦點是正常課時他不講重點, 不自願去補課行嗎!師德缺失,
網友3:老師是學生的老師, 是社會的導師, 懷念七八十年代的老師, 我們挨過訓, 可我們到現在也尊重我們的老師, 他們有責任, 有愛心, 嘔心瀝血教我們成人。
網友4:很多教師工資都在4,5000以上, 己超過了本地平均工資一倍以上。 九幾年最先住樓房的大部分是老師, 有車族老師也占大多數, 怎麼還賺的少了嗎!人一旦鑽到錢眼裡去就失去道德底線了, 很可怕的。
網友5:這樣的制約還是制止不了的, 如有發現在職教師對學生有嘗補課的一律開除工職, 一步到位, 完了!
網友6:教師有償補課?聰明的教師不親自補課。 他(她)可以為校外補課班推薦學生, 然後每生每科收取過半的回扣, 例如生交補課費240元補課費, 每生每科返給教師100元,
對此, 你是怎麼看的呢?評論說說你對這一現象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