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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次吵架中,我學會了珍惜

最近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哥哥嫂子是高中同學, 也是在那時就開始談戀愛, 上大學時, 兩人在同一個城市的不同學校, 畢了業兩人決定一起回老家。

回到老家, 嫂子成了一名公辦小學老師, 哥哥自己創業鼓搗起有色金屬加工, 小日子過得愜意的很。

在相戀的第九個年頭, 在所有祝福和豔羨中他們最終步入了婚姻。 第二年, 就生下了一對超級可愛的雙胞胎。

這樣的一家四口, 簡直快羡慕死人了。

可即使這樣的兩口子, 吵起來也是驚天動地般慘烈。

吵架時的兩人, 完全沒有了平常的溫柔目光和細聲軟語。

“就沒見過你這種潑婦!”

“我就是潑婦, 那你當年還追我, 還追我那麼久, 你是眼瞎了, 還是吃了屎了?”

“我就是屎吃多了, 眼也瞎了。 ”

“……”

“明天就去離婚”

“誰不離, 誰是孫子!”

“誰不離, 誰是孫子!”

“……”

在我們住在一起的短短暑假裡, 這樣的爭吵至少發生過三次。

他們的吵架, 幾乎踩了所有雞湯文暗示的雷區:不要無休止宣洩脾氣, 不要小事化大, 不要羞辱對方, 不要拿離婚當威脅。

和所有不理智的爭吵一樣, 他們的吵架濃烈到毫無道理。

可是, 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們吵架後的處理方式。

如果是哥哥的錯, 第二天早上他就會死皮賴臉地湊上去:還生氣呢?氣咋這麼大?

如果嫂子繼續不理不睬, 就直接抱起來轉個圈, 或者臉上親一口, 說:我老婆氣鼓鼓的樣子咋都這麼好看。

剛剛還繃著的嫂子就會立刻被逗笑, 或者就直接過來一頓拳打腳踢, 然後當面和好。

如果是嫂子的錯, 第二天就會早起諂媚地做一頓哥哥愛吃的早餐, 然後撒嬌說:親愛的老公, 起來吃早飯。

然後兩人就又和好了。

第一次目睹全過程後, 我內心是奔潰的:你們是認真吵的罵嗎?我怎麼覺得自己被玩弄了?

之後的幾次, 也就見怪不怪的。

他們吵他們的, 我坐在沙發上吃著薯片看著電視, 置若罔聞。

高級的吵架最後都會變成秀恩愛。

即使最幸福的婚姻, 一生中也大概有100次離婚的念頭和50次想掐死對方的想法。

可是, 幸福秘訣就在於那第101次的和好和第51次的原諒。

吵架不可怕, 可怕的大概就是, 無休無止的冷暴力把兩顆滾燙的心慢慢冰凍在原地。

這世上可能真的沒有不吵架的關係。

我們和好朋友鬧僵過, 和老公老婆歇斯底里過, 和至親的父母家人也差點決裂過。

可那又怎樣?

生活本來就是小細節的集合, 當中充斥著柴米油鹽醬醋茶, 又怎能不磕磕碰碰順帶吵吵架?

我們會一直吵架, 但我們更多的會和好。

就像泰戈爾說的:

“眼睛為她下著雨, 心卻為她打著傘, 這就是愛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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