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15時
他走進一家手機店
在消費單據上
留下了自己的
真實姓名和手機號碼
在營業員為他辦理業務時
他居然拿著手機
跑跑跑跑跑了
不過4小時後
海州公安分局的民警
便將他擒獲
他叫藍xxx
下面講講他的奇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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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慌 |大白天橫遭搶奪
11月24日15時20分許, 海州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值班民警突然接到110指令:蘇寧廣場北側某手機專賣店, 一名男子進店搶奪一部手機後逃跑。
然後, 她在店內找了一部備用手機, 把這名顧客的手機卡插到備用手機裡面登錄微信, 幫他把卡裡的通訊錄匯出來。
可是, 劉玲剛進入收銀台,
可惜, 他們追出去的時候已經看不到他了。
劉玲還告訴民警, 這個男子說的是普通話, 年齡約30歲, 身高約1.75米, 比較胖, 上穿黑色衣服, 在申請表上填寫的名字叫藍xx, 手機號碼是138*****654。
一個店員笑著說:“如果這個男子留下的資訊是真實的, 那他就是個大膽的蠢賊。 ”
快速|4個小時擒獲嫌疑人
瞭解情況後, 民警火速開展週邊取證、監控調閱、軌跡追蹤、核查比對、分析研判等工作。
不久, 他們發現犯罪嫌疑人出門向東逃至龍西路, 再向北走了20米後, 打了一輛計程車到朝陽路一家洗浴中心附近便消失了蹤影。
刑警大隊接獲資訊後, 及時會同圖偵部門進行資料研判分析, 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藍某的身份及所處的大概位置。
19時許, 民警在某洗浴中心的員工休息室裡發現了藍某, 他正躺在沙發上悠閒地休息, 面對突然到來的民警, 他大吃一驚, 接著便被牢牢控制。
而那部剛剛偷來的手機, 正放在旁邊充電。
愚昧 | 自己被偷就去搶別人
到案後, 藍某供述, 他今年31歲, 鎮江人, 有吸毒和多次盜竊前科, 今年10月7日剛剛刑滿釋放。
對於搶奪手機一案, 其供認不諱。
他說, 一個多月前, 他到海州區朝陽路某洗浴中心工作, 11月20日, 他的手機被偷, 考慮到自己剛剛從看守所出來, 就沒報警處理。
手機被偷後,
“填寫申請表時, 我見身旁沒有服務員, 也沒人注意我, 就想把那部未付款的手機偷走, 我裝作到外面吐痰, 然後就乘機跑掉了。 但是, 沒想到這麼快就被你們抓住了。 ”藍某有氣無力地說。
接著, 他又後悔地說:“因為偷手機時心裡發慌, 竟然把我補辦的手機卡遺忘在店裡, 插在一部備用手機裡了, 同時, 申請表上還留下了我的姓名和手機號碼。 ”
目前, 藍某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多警合力
以快制快
彰顯港城員警打擊犯罪
服務人民的態度和決心
(文中的劉玲系化名)
供稿/海州公安分局
組稿/倪中碩 校對/崔恩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