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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雲人注意啦!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還有你不知道的

大家請注意

2018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參(續)保繳費

還有13天截止!!!

時間、地點、繳費標準……

請往下看!

第一

參保對象

(一)灌雲縣戶籍居民(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二)取得《居住證》(居住地址須為灌雲縣)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常住人員

第二

繳費截止時間

2017年12月20日

第三

繳費標準

另: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8年連雲港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連政辦傳[2017]72號)、《省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6]178號)之規定, 城鄉居民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

可自願參加“城鄉醫保補充意外傷害綜合保險”

第四

灌雲縣城鄉居民醫保的待遇怎麼規定的?

(一)整合後將原新農合藥品目錄由1300余種增加到約2900種, 將占總費用15%左右的醫用材料納入住院報銷範圍。

(二)將原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大病和新農合門診特殊病歸併為整合後的門診特殊病種, 合規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90%;普通門診費用不設起付線, 封頂線為400元, 參保人員參保年度內在本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合規費用可報50%;設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病種和門診特藥等待遇, 經申請審核後可分類報銷。

(三)整合後一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基本維持了原新農合的水準, 較原城鎮居民醫保有所提升;二三級醫院住院和轉外報銷比例較原新農合提升5%-10%;提高大病保險實際報銷水準。

(四)參保學生和未成年人的住院報銷比例比成年人提高10%。

第五

參保繳費流程圖

第六

轉診規定

轉外審批實行逐級轉診制度。 患者外出住院治療前, 須攜帶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及相關病歷經縣人民醫院或縣中醫院審核, 到縣醫療保險管理處服務視窗備案後, 方可辦理轉院手續。

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 在定點醫院住院的, 合規醫療費用自費15%以後, 再按規定政策報銷;在非定點醫院住院的醫療費用, 不予報銷。

第七

聯繫電話

社會保障諮詢熱線 0518-12333

社會保障卡諮詢 0518-88161917

灌雲縣社會保險征繳中心 0518-88656886 88656520

灌雲縣醫療保險管理處 0518-88800030 88832419

小編提醒

千萬不要忘記繳費時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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