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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或者臨時工萬一被辭退應該得到哪些補償,你知道嗎?

在我們的工作日常中, 經常會有各種臨時工從事一部分的工作, 臨時工不像正式工是有勞動合同保障權利的。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裡非正式雇用的勞工, 通常以日薪計酬。 那麼, 當臨時工被辭退後可以得到多少補償金呢?

1、首先根據目前我國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法律上根本就沒有臨時工的用人說法。 目前法律認可以用工方式有全日制用工, 和非全日制用工, 勞務派遣三種用工方式。

2、所謂的全日制用工, 指的是每天在公司工作不少於8小時, 與用人單人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雇傭關係。

3、所謂的非全日制用工, 指的是每天工作小於或等於4小時且不能超過4小時的用工方式。

4、所謂的勞務派遣指的是勞動者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再由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派遣協定, 目前很多外資或大型企業都採用這種用工方式, 目的是減少用人風險。 也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臨時工的概念。 用臨時工的說法實際是錯誤的, 應當叫勞務派遣工。 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個單位的勞務派遣工不能超過用工總數量的10%。

5、現在很多用人單位打著臨時工的旗號招人, 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而想逃避法律責任。 但實際上是逃避不掉的。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派遣公司合作而是自己直接招聘所謂的臨時工,

是要承擔勞動法規定的所有法律責任。

6、所以說辭退的臨時工無論是派遣工還是自己單位直接招聘的肯定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除非在試用期內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不用支付。 )具體支付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規定。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終止用工, 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作為臨時工的你, 要瞭解這些法律條例, 瞭解自己的合法權益。

事業單位申論作文重要審題技巧“問什麼答什麼”

“問什麼答什麼”是申論作文最基本的作答理念。 申論其實很簡單, 我們常說前面小題目找要點,

後面作文找亮點, 但是為什麼很多考生找不到這些點, 或者即使你找到了也找不全呢, 很重要的一點原因就是考生在做題過程中沒有堅持“問什麼, 答什麼”的原則。

一、材料處理能力

在這我們需要簡單說一下很多考生關於答題的一個誤區, 部分考生認為申論題目的答案要點即使我答不到具體答案中的關鍵字, 但是我答的內容大致意思相似也可以得分。 在這裡中公教育專家告訴各位考生, 申論判卷最重要的一個原則是按詞給分。 這個詞一般不需要我們考生自己提煉自己發揮, 僅僅需要到材料中去尋找答案要點即可。 這就對考生材料處理的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材料處理能力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題目分析的能力, 二是材料閱讀的能力, 這裡面我們通過呈現例子的形式來為考生講解。

二、理論政策水準

理論政策水準關係到考生能不能讀透材料, 能不能對材料中的問題進行有效解讀, 目前的事業單位申論考試趨勢是理論政策型材料的數量逐步增加, 而這些理論政策型材料對解題答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我們上面說過了, 答案中的關鍵踩分詞一般都是可以從材料當中直接提取, 但是仍然有少部分答案是需要考生自己去提煉加工的, 這就需要考生基於材料並且結合自身對於政策理論的一個理解進行提煉。

中公教育考試輔導專家認為, 在公務人員考試申論作答中謹遵“問什麼, 答什麼”這一原則非常有用, 考生們要在備考中多練習、多運用,一定能取得事業單位申論高分!

考生們要在備考中多練習、多運用,一定能取得事業單位申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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