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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看繁簡分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 全力破解人案矛盾

編者按:

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入推進和案件數量持續上升, 案多人少矛盾影響了司法公正效率, 成為當前制約法院工作的一個嚴重障礙。 如何在案件持續大幅上升背景下, 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的平衡?如何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 滿足人民群眾公平正義的需求?實踐證明, 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是破解這一難題的必由之路和有效之策。

2017年9月5日, 省法院制定並下發了《關於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要求全省法院暢通“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辦案通道。

11月28至12月1日, 省法院組織部分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泰州和鹽城兩地, 體驗了不同法院因地制宜開創的各不相同的繁簡分流工作模式, 感受到全省各級法院正在以自我革命的勇氣、全域的視野、創新的思維和統籌的方法推進案件繁簡分流。

主客觀結合甄別繁簡 團隊協作速裁效率最大化

11月30日, 星期四, 是泰興法院速裁中心法官助理鞠綺在訴訟服務中心值班選案的日子。 今年5月中旬, 省高院81號文明確規定未入額助理審判員不再獨立辦案, 泰興法院便在立案庭組建了速裁中心, 將全院分散在各業務庭的18名助理審判員集中到速裁中心辦理速裁案件。 法官助理每天輪流值班選案,

對符合速裁條件的案件直接立到其名下, 由其負責辦理。

當天上午8點45分, 鞠綺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憑著經驗, 她認定這個案件有調解的可能。 很快, 鞠綺就電話聯繫上了另一方肇事者和保險公司。 15分鐘, 三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到場, 在鞠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因為案件事實清楚, 責任明確, 三方很快便達成了調解協定。

這起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僅花了一個小時, 在場代表委員們觀摩了流程運轉便捷、高效的全過程。

泰興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旭波向代表委員們介紹, 目前法院速裁中心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與書記員共計41人, 以“1+3+3”的模式編為5個團隊。 每天安排三名法官助理在訴服中心值班選案,

確保50%以上的案件進入速裁序列。 具備調解條件的, 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到庭;不能即時安排調解的, 在受理後第二個工作日, 以簡便快捷的方式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庭。

“那法官助理是以什麼標準來甄別繁、簡案件的呢?”注意到法院以法官助理為中樞, 緊張有序進行著案件繁簡分流, 省人大代表、泰興市人民醫院綜合外科主任醫師顧繼禮提出了一個頗專業的問題。

“根據我們的工作實踐, 在審理過程中, 往往繁案不繁, 簡案不簡。 為解決這一難題, 我們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甄別。 客觀方面, 我們依據最高院、省高院關於速裁案件的適用範圍來選取案件;主觀上, 法官助理立案時直接與當事人溝通, 加強對案件的主觀認識,

進一步確認案件是否適用速裁程式, 主客觀的統一基本保證了選取的準確性。 ”泰興法院黨組成員、錢偉明專委回答道。

“上個月, 我在立案的時候, 受理了一起買賣合同案件, 起訴的標的額為500萬元, 原先我以為這必定是一件複雜案件, 從案件類型到起訴標的都不是過去意義上的簡單案件, 更不可能適用速裁程式。 ”速裁庭法官助理張展向代表委員們介紹說, “但當我細緻審核立案材料時, 發現雙方合同約定明確並且附有對賬函等證據, 我感覺案件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複雜, 請示了值班法官後, 大膽收下了這起案件。 收案後, 我跟著庭長去廣州送達法律文書, 送達過程中, 主動向被告瞭解案情, 結合原告的陳述,

我們初步判斷糾紛的發生源於雙方溝通不暢產生了誤會, 基於初步查明的事實, 我們將調解確立為處理本案的基本思路, 最終雙方重新達成合作意向。 事後, 雙方當事人對我們的工作均表示了肯定。 這一案件的快速、順利處理是我們速裁機制的縮影體現, 也增強了我今後辦案的能力和信心。 ”

不僅僅是在立案環節, 進入審理程式的速裁案件依然遵循著“快”和“簡”的原則。 泰興法院看到, 當事人到庭後, 由法官助理組織雙方當事人填寫案件要素表, 組織雙方舉證、質證、調解並形成筆錄。 如能調解結案的, 製作調解協議書, 經團隊員額法官審核後, 送達雙方當事人;庭前調解未果的案件, 法官助理當即通知員額法官開庭。

員額法官庭審過程中,除簡易刑事案件外,對當事人在要素表中填寫的無爭議的事實,直接予以認定;庭審著重針對雙方爭議焦點,組織舉證、質證和辯論。對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案件,當庭宣判。

程式流暢,遵從於效率。在泰興法院關注到,各團隊之間的分工既清楚明確,又呈體系化、一體化運作。書記員團隊為法官助理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法官助理組織雙方當事人填寫好案件要素表,組織雙方舉證、質證、調解形成的筆錄同步網上上傳給值班法官。“這是我們的值庭群。速裁庭所有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都在群裡待命。你看,這邊有資訊說第十二法庭借貸案件需要員額法官開庭,我馬上就要過去。”今天值班的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殷月蔚,手機上正顯示著值庭微信群的動態留言。

高效運轉成效顯,據統計,自2017年6月15日速裁中心正式運行,截至11月25日,泰興法院共受理案件3041件,審結2325件,收結案占全院同期比例分別為57%、61.06%,平均審理期限為30.1天,服判息訴率達到99.8%,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並為繁案精審提供了有力保障。

“速裁中心的成立,不僅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也為助審員發揮才幹、在實戰中成長提供了平臺。在法院最新的入額法官補充遴選中,速裁團隊的5位助審員脫穎而出,憑出色的績效成功入額。”楊旭波院長介紹。

“泰興法院推行案件繁簡分流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我剛才瞭解到速裁中心人員數僅占全院審判人員及審判輔助人員的26.9%,但辦理了全院近70%的案件,極大提高了辦案效率,也實現了難案精審,讓其他員額法官更有精力關注於疑難複雜案件。繁簡分流制度真正實現了審判資源的優化配置,也讓一些年輕同志在良性的競爭中不斷成長,法院的精氣神得到了提高,我為泰興法院的工作點贊。”全國人大代表、泰興市郵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長何健忠欣喜地說。

打造多層次分流體系 專業化團隊實現簡案“極速前進”

“法官坐鎮,案件審理順序進行,高速運轉。第一次看到這種庭審模式,形式簡單,審理時間快,效率非常高!”坐在興化法院庭審觀摩席上的省人大代表、興化市農技推廣中心主任沙安勤連續旁聽了四場庭審,卻只花了不到四十分鐘的時間。當庭調解、當庭宣判、當庭送達法律文書,每個案件從調解或庭審程式開始,到拿到法律文書,只花了當事人二十分鐘左右時間。“大量簡單案件通過簡易程式儘快解決,讓老百姓知道打官司並不慢,也不複雜。”

由30%的“快刀手”型法官審理70%簡易案件,70%的“專家”型法官來審理30%的疑難複雜案件,實現深度挖潛,“人少”向“人多”的轉變。這是興化法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也是在審判實踐工作中練出的“真功夫”。

據張偉院長介紹,興化法院開創性地將各審判庭整合成兩大中心——簡案審理中心和重案審理中心。一位員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兩名書記員,這是一個速裁團隊的標配,而簡案審理中心則由7個這樣的團隊組成,主要辦理交通肇事、簡單侵財類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三養、買賣合同財產損害、勞動爭議等簡易民事案件。

法官蘇勝忠帶領的小額速裁團隊組建最早,主要受理全院小額訴訟案件、城區10萬元以下案件,以及超出10萬元標的額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等。11月30日下午,代表委員們旁聽了蘇勝忠審判團隊審理的案件。

“我看到你們一直不停歇地一個接一個地開庭,有沒有統計過,最多一天能開多少個庭?”“這麼快速的審理說明前期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咱們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是怎麼分工的?準備工作如此多人手運轉得過來嗎?”……代表委員們好奇地向蘇勝忠法官和法院民三庭姚衛強庭長不斷提出問題。

“我們團隊最多時一天開14個庭。”蘇勝忠自豪地說。從今年2月運作以來,他們這個團隊新收案833件,結案數857件,結案率達88.13%,平均審理天數40.20天,同比減少51.96天,實現了簡易案件的“極速前進”。對於年底團隊實現辦案過千,蘇勝忠對這樣的目標設定有著底氣與自信。

“法官承擔審理斷案、分配協調團隊人員主要任務;法官助理負責撰寫簡單法律文書、協助調解、台賬資料完善,是團隊內的小管家;書記員則負責排期開庭、郵寄文書、裝訂卷宗。”姚庭長介紹說,“速裁團隊的辦案理念是1+1必須大於2。同時人手很關鍵,以蘇勝忠團隊為例,在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1+1+1的時候,我們較輕鬆地在九月底完成了600多個案件。後來團隊增加了1名書記員,辦結案件到目前超多800件,團隊現在又增加了一名法官助理和1名書記員的情況下,即1+2+2模式下,到年底千件案件比較樂觀。當然,一天十來件案件的快速審理,團隊整體壓力也是比較大的。”

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繁簡分流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是對內對外兩把利刃。前者是向內挖潛,實現隊伍辦案效率的整體提速;後者是聯動外力,有效壓降進入法院的矛盾糾紛和案件量。針對興化養殖業、種植業、旅遊業發達的現狀,興化法院還因地制宜,設立“水上巡迴法庭”“旅遊巡迴法庭”等特色專業法庭,推進“快速辦、靈活辦、就地辦、聯動辦”等措施,上半年特色法庭共計化解糾紛639件。

大垛鎮村民包某承包了600畝左右的土地經營家庭農場種植,與其相鄰的是張某承包的43畝蟹塘。11月中旬,張某將其承包的蟹塘清淤,其中南側的淤泥塌入包某農田近200米排水溝內,影響農田的排水,致糾紛發生。村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遂由鎮調解中心申請法庭幫助調解。

11月30日下午,代表委員們跟隨“水上巡迴法庭”來到張某承包的魚塘,現場勘查了排水溝的堵塞情況,旁聽了整個調解過程。最終,經法庭訴前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張某於2018年3月30日前將包某的排水溝內的淤泥清理出去,恢復原樣。

“一條橫幅,一張桌子,巡迴法庭開到了家門口。這個非常好!法官現場就可以查清案件的整個情況,現場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老百姓省去了打官司的勞頓,同時也節約了法院的司法資源。”泰州市人大代表、興化市綠禾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建善讚歎說。

頂層設計接地氣 “1+10”體系強力推進尋求自我革新

12月1日上午,鹽城市中級法院的會議室內,中院許建兵副院長用大量的圖文、資料、視頻給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展示了鹽城法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的“1+10”運作體系。

這是一次歷時長久的醞釀。“人案矛盾”這一現象已經出現多年,如何進行有效化解?早在2015年11月,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世華上任伊始,便趕赴各縣(市、區)調研,從法院的人員配備、案件結構、配套保障、外部環境等多個維度對這一矛盾重新審視。

這是一次接地氣的、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經過對轄區全部法院的深入調研,2017年4月10日,鹽城中院出臺關於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7月,成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領導小組;10月,在總結經驗得失的基礎上,結合省法院意見,經過反復調研論證,制定下發“1+10”系列檔,要求“3個月打基礎,6個月見成效”;11月,王世華等院領導分別帶領9 個督察組趕赴各基層法院,確保中院有關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1+10”是什麼?這個超大體量的檔體系涵蓋了哪些具體內容?許建兵向代表委員們一一作出解答。

“1”是1個《關於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實施辦法》,“10”是訴調對接、“一站一室”、立案分流、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繁簡分流實施細則等10項配套檔。以《實施辦法》為龍頭綱領,10個附件為指向性支撐形成的規範體系,是鹽城法院針對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出現的重點、難點、痛點,經過實地調研,反復論證,提出的關於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蓋的使用指南。

“鹽城法院構建的‘1+10’體系,有檔,有措施,有目標,有保障,有督查,完整詳細、切實有效地對全市法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意義重大。”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瑞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劉玲在充分肯定的同時又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這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體系,那是不是意味著基層法院必須嚴格按照這樣的體系開展工作?是不是不能有自己的‘自選’動作?”

“體系強調‘規定動作’的強制性,‘普遍動作’的示範性,同時也提倡‘自選動作’的首創性。”鹽城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海龍立即作出回答並舉例說明,像亭湖法院的“專業巡迴法庭”、東台法院的“法官村長”機制、濱海法院的“庭網站員”、射陽法院的“無訟無訪村鎮創建”等經驗做法都是首創且相繼得到了中院、省法院的總結推廣。

繁簡分流,“簡”的理念融入法院工作各環節。在亭湖法院的訴服中心,智慧導訴區、自助立案區、電子閱卷區、公共查詢區,代表委員們實地感受到了基層法院化繁為簡的“自選動作”,智慧法院建設的新成果。劉玲代表饒有興趣地在顯示幕上點擊法官資訊,並隨機點擊了一名法官的姓名,對方很快接通電話問道:“你好,請問你是哪個案件的當事人?”她開心得連連稱讚:“太棒了!當事人找法官太方便太簡單了!說實話,我原本想試試這些智慧化服務是不是只是個花架子,當個盆景放在這兒!”

全國人大代表、亭湖區五星街道雅和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蘇珍看了一路,聽了一路,她認為,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鹽城中院提出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非常科學易操作,建議法院進一步加強與基層調解組織的協作,切實發揮這一制度的實效。

三天時間,代表委員們瞭解工作情況、奔赴現場、聽法官和當事人談感受,一路看,一路議,對於“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他們看到了戰果,也看到了現實難題,更提出瞭解難之策。

員額法官庭審過程中,除簡易刑事案件外,對當事人在要素表中填寫的無爭議的事實,直接予以認定;庭審著重針對雙方爭議焦點,組織舉證、質證和辯論。對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案件,當庭宣判。

程式流暢,遵從於效率。在泰興法院關注到,各團隊之間的分工既清楚明確,又呈體系化、一體化運作。書記員團隊為法官助理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法官助理組織雙方當事人填寫好案件要素表,組織雙方舉證、質證、調解形成的筆錄同步網上上傳給值班法官。“這是我們的值庭群。速裁庭所有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都在群裡待命。你看,這邊有資訊說第十二法庭借貸案件需要員額法官開庭,我馬上就要過去。”今天值班的法院立案庭副庭長殷月蔚,手機上正顯示著值庭微信群的動態留言。

高效運轉成效顯,據統計,自2017年6月15日速裁中心正式運行,截至11月25日,泰興法院共受理案件3041件,審結2325件,收結案占全院同期比例分別為57%、61.06%,平均審理期限為30.1天,服判息訴率達到99.8%,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並為繁案精審提供了有力保障。

“速裁中心的成立,不僅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也為助審員發揮才幹、在實戰中成長提供了平臺。在法院最新的入額法官補充遴選中,速裁團隊的5位助審員脫穎而出,憑出色的績效成功入額。”楊旭波院長介紹。

“泰興法院推行案件繁簡分流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我剛才瞭解到速裁中心人員數僅占全院審判人員及審判輔助人員的26.9%,但辦理了全院近70%的案件,極大提高了辦案效率,也實現了難案精審,讓其他員額法官更有精力關注於疑難複雜案件。繁簡分流制度真正實現了審判資源的優化配置,也讓一些年輕同志在良性的競爭中不斷成長,法院的精氣神得到了提高,我為泰興法院的工作點贊。”全國人大代表、泰興市郵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長何健忠欣喜地說。

打造多層次分流體系 專業化團隊實現簡案“極速前進”

“法官坐鎮,案件審理順序進行,高速運轉。第一次看到這種庭審模式,形式簡單,審理時間快,效率非常高!”坐在興化法院庭審觀摩席上的省人大代表、興化市農技推廣中心主任沙安勤連續旁聽了四場庭審,卻只花了不到四十分鐘的時間。當庭調解、當庭宣判、當庭送達法律文書,每個案件從調解或庭審程式開始,到拿到法律文書,只花了當事人二十分鐘左右時間。“大量簡單案件通過簡易程式儘快解決,讓老百姓知道打官司並不慢,也不複雜。”

由30%的“快刀手”型法官審理70%簡易案件,70%的“專家”型法官來審理30%的疑難複雜案件,實現深度挖潛,“人少”向“人多”的轉變。這是興化法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也是在審判實踐工作中練出的“真功夫”。

據張偉院長介紹,興化法院開創性地將各審判庭整合成兩大中心——簡案審理中心和重案審理中心。一位員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兩名書記員,這是一個速裁團隊的標配,而簡案審理中心則由7個這樣的團隊組成,主要辦理交通肇事、簡單侵財類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三養、買賣合同財產損害、勞動爭議等簡易民事案件。

法官蘇勝忠帶領的小額速裁團隊組建最早,主要受理全院小額訴訟案件、城區10萬元以下案件,以及超出10萬元標的額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等。11月30日下午,代表委員們旁聽了蘇勝忠審判團隊審理的案件。

“我看到你們一直不停歇地一個接一個地開庭,有沒有統計過,最多一天能開多少個庭?”“這麼快速的審理說明前期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咱們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是怎麼分工的?準備工作如此多人手運轉得過來嗎?”……代表委員們好奇地向蘇勝忠法官和法院民三庭姚衛強庭長不斷提出問題。

“我們團隊最多時一天開14個庭。”蘇勝忠自豪地說。從今年2月運作以來,他們這個團隊新收案833件,結案數857件,結案率達88.13%,平均審理天數40.20天,同比減少51.96天,實現了簡易案件的“極速前進”。對於年底團隊實現辦案過千,蘇勝忠對這樣的目標設定有著底氣與自信。

“法官承擔審理斷案、分配協調團隊人員主要任務;法官助理負責撰寫簡單法律文書、協助調解、台賬資料完善,是團隊內的小管家;書記員則負責排期開庭、郵寄文書、裝訂卷宗。”姚庭長介紹說,“速裁團隊的辦案理念是1+1必須大於2。同時人手很關鍵,以蘇勝忠團隊為例,在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1+1+1的時候,我們較輕鬆地在九月底完成了600多個案件。後來團隊增加了1名書記員,辦結案件到目前超多800件,團隊現在又增加了一名法官助理和1名書記員的情況下,即1+2+2模式下,到年底千件案件比較樂觀。當然,一天十來件案件的快速審理,團隊整體壓力也是比較大的。”

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繁簡分流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是對內對外兩把利刃。前者是向內挖潛,實現隊伍辦案效率的整體提速;後者是聯動外力,有效壓降進入法院的矛盾糾紛和案件量。針對興化養殖業、種植業、旅遊業發達的現狀,興化法院還因地制宜,設立“水上巡迴法庭”“旅遊巡迴法庭”等特色專業法庭,推進“快速辦、靈活辦、就地辦、聯動辦”等措施,上半年特色法庭共計化解糾紛639件。

大垛鎮村民包某承包了600畝左右的土地經營家庭農場種植,與其相鄰的是張某承包的43畝蟹塘。11月中旬,張某將其承包的蟹塘清淤,其中南側的淤泥塌入包某農田近200米排水溝內,影響農田的排水,致糾紛發生。村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遂由鎮調解中心申請法庭幫助調解。

11月30日下午,代表委員們跟隨“水上巡迴法庭”來到張某承包的魚塘,現場勘查了排水溝的堵塞情況,旁聽了整個調解過程。最終,經法庭訴前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張某於2018年3月30日前將包某的排水溝內的淤泥清理出去,恢復原樣。

“一條橫幅,一張桌子,巡迴法庭開到了家門口。這個非常好!法官現場就可以查清案件的整個情況,現場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老百姓省去了打官司的勞頓,同時也節約了法院的司法資源。”泰州市人大代表、興化市綠禾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建善讚歎說。

頂層設計接地氣 “1+10”體系強力推進尋求自我革新

12月1日上午,鹽城市中級法院的會議室內,中院許建兵副院長用大量的圖文、資料、視頻給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展示了鹽城法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的“1+10”運作體系。

這是一次歷時長久的醞釀。“人案矛盾”這一現象已經出現多年,如何進行有效化解?早在2015年11月,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王世華上任伊始,便趕赴各縣(市、區)調研,從法院的人員配備、案件結構、配套保障、外部環境等多個維度對這一矛盾重新審視。

這是一次接地氣的、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經過對轄區全部法院的深入調研,2017年4月10日,鹽城中院出臺關於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7月,成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領導小組;10月,在總結經驗得失的基礎上,結合省法院意見,經過反復調研論證,制定下發“1+10”系列檔,要求“3個月打基礎,6個月見成效”;11月,王世華等院領導分別帶領9 個督察組趕赴各基層法院,確保中院有關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1+10”是什麼?這個超大體量的檔體系涵蓋了哪些具體內容?許建兵向代表委員們一一作出解答。

“1”是1個《關於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實施辦法》,“10”是訴調對接、“一站一室”、立案分流、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繁簡分流實施細則等10項配套檔。以《實施辦法》為龍頭綱領,10個附件為指向性支撐形成的規範體系,是鹽城法院針對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出現的重點、難點、痛點,經過實地調研,反復論證,提出的關於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蓋的使用指南。

“鹽城法院構建的‘1+10’體系,有檔,有措施,有目標,有保障,有督查,完整詳細、切實有效地對全市法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意義重大。”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瑞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劉玲在充分肯定的同時又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這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體系,那是不是意味著基層法院必須嚴格按照這樣的體系開展工作?是不是不能有自己的‘自選’動作?”

“體系強調‘規定動作’的強制性,‘普遍動作’的示範性,同時也提倡‘自選動作’的首創性。”鹽城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海龍立即作出回答並舉例說明,像亭湖法院的“專業巡迴法庭”、東台法院的“法官村長”機制、濱海法院的“庭網站員”、射陽法院的“無訟無訪村鎮創建”等經驗做法都是首創且相繼得到了中院、省法院的總結推廣。

繁簡分流,“簡”的理念融入法院工作各環節。在亭湖法院的訴服中心,智慧導訴區、自助立案區、電子閱卷區、公共查詢區,代表委員們實地感受到了基層法院化繁為簡的“自選動作”,智慧法院建設的新成果。劉玲代表饒有興趣地在顯示幕上點擊法官資訊,並隨機點擊了一名法官的姓名,對方很快接通電話問道:“你好,請問你是哪個案件的當事人?”她開心得連連稱讚:“太棒了!當事人找法官太方便太簡單了!說實話,我原本想試試這些智慧化服務是不是只是個花架子,當個盆景放在這兒!”

全國人大代表、亭湖區五星街道雅和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蘇珍看了一路,聽了一路,她認為,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有著很強的現實意義。鹽城中院提出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機制非常科學易操作,建議法院進一步加強與基層調解組織的協作,切實發揮這一制度的實效。

三天時間,代表委員們瞭解工作情況、奔赴現場、聽法官和當事人談感受,一路看,一路議,對於“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他們看到了戰果,也看到了現實難題,更提出瞭解難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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