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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湘東區檢察院依法取締一非法採礦點

近日,湘東區檢察院經依法審查,以涉嫌非法採礦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文某和糜某,涉案的非法採礦點被依法取締。

2015年,犯罪嫌疑人文某和糜某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在湘東區臘市鎮烏崗村冬瓜槽一山嶺上非法開採露天煤礦銷售牟利。 該露天非法採礦點嚴重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山體毀損和空氣污染,周邊村民反映強烈。 有關部門雖經多次制止,但犯罪嫌疑人受利益驅動,依然頂風作案。

湘東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地礦部門多次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有關事項,並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固定犯罪證據,依法從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同時建議地礦部門加強日常執法巡查,堅決防止死灰復燃。

依法辦理此案和取締這一非法採礦點,是檢察、公安機關與地礦部門通力合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一次成有益實踐,是湘東區檢察院開展“生態檢察工作深化年”活動以來取得又一成果。 (圖:姚衛東 鄧宇琦、李增來)

供稿:江西省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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