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易國祥:有些“不敢承諾”的真意是“躲”

一條原定於2016年3月12日竣工的720米長道路, 到一年後的今天, 仍然不通, 導致周邊十多個社區上萬居民出行難。 路何時能通?洪山區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負責人直言, 現在還不能給一個蠻明確的答案, “我給你一個固定點, 到時候完不了, 到時候你可能又說, 說好的這個點又不兌現, 所以現在我也說不好, 我們只能說儘快”。 (3月9日《長江日報》)

很明顯, 主管部門再不敢作出明確承諾, 是因為前面的承諾落空。 工作人員個人謹言慎語可以理解, 但作為主管部門, 對工程為何逾期一年不該語蔫不詳, 從承諾落空到不敢承諾,

這不是進步, 不是責任心增加了, 而是一種應付, 同樣損害政府公信力。

在監督和催促面前“只能說儘快”, 不是主管部門應有的表現, 意在避開這樣的直接監督, 說明這樣的監督打著了痛處。 不給承諾是不是就可以大事化小呢?照過去的作風生態, 責任人可能避免受人以柄, 但老百姓的問題依舊, 還有可能像滾雪球, 讓問題發酵和質變。 比如大量居民出行不便, 有可能演變成其它公共事件等。

承諾落空和不敢承諾如果出現在同一主體, 這是值得注意的作風問題變異。 要肯定敢於擔當和勇於承諾, 但不能忽視另一種現象, 在高壓之下, “政績控”的領導輕率和過度承諾, 而對具體事負責和面對群眾的操作層又不敢承諾。

電視曝光後, 當晚就拿出解決方案, 越秒決的效率, 越說明這一年有多少推諉、幾多懈怠, 實質性的阻力也許在雲遮霧障的深處。 要具體踐諾的層級固然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或者缺乏相應力量, 但更上層級的支持和推動又在哪?為什麼平時不能上下互動形成踐諾的效力?

現在監督追責已經大大壓縮了輕率和過度承諾的空間, 但對不敢承諾急需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 不盡責就不配在其位, 不能讓不敢承諾者躲過追責的板子。

作為責任部門, 要想不再開出“空頭支票”, 就不能在辦公室任由工程“馬拉松”, 要深入一線瞭解情況尋找辦法, 該本級獨立解決就當仁不讓, 該要向上級反映的真實情況, 平時也決不能掖著藏著,

落得最後由自己當怨大頭。 老讓上級在追責面前救火解圍當“好人”, 不應是作風聚集的不變結局。

稿源:荊楚網

作者:易國祥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