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先生”們可別以為只是欠點小錢, 供電公司就無法追討了, 法治社會沒有僥倖。 況且, 現在拖欠電費可不僅僅是上法院這麼簡單了。 隨著我國信用體系的建設健全, 拖欠電費可能惹大麻煩!
據頭條君瞭解, 國網浙江、吉林、福建、冀北、河北、四川、天津、上海、湖南、山西電力等單位已相繼和中國人民銀行簽訂合作協定, 將電力客戶失信資訊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其他省電力公司也和省信用辦、省工商局等部門簽訂合作協定, 將拖欠電費納入信用記錄。 對於普通人, 信用記錄不良, 除了不能貸款, 還可能無法買機票火車票,
頭條君查找材料時發現, 對於拖欠電費, 大家問的最多的一個問題是:
供電公司可以停電嗎?
按照《合同法》第十章第182條規定:
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交付電費和違約金的, 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中止供電。
所以答案當然是——可以!
不過供電公司為居民考慮, 能多溝通解決的還是多溝通, 誰還沒有個應急呢?有些供電公司還會借電給客戶使用→欠費停電怎麼辦?從供電公司借點電用!
但是, 咱能按時交, 為啥非得折騰些手續呢?時間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