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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亭一村黨支部書記在職期間違反群眾紀律被處分

樂亭縣胡家坨鎮胡家坨村黨支部書記孫邦岐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兼胡家坨鎮秧歌協會會長期間, 違反群眾紀律, 私自截留胡家坨鎮秧歌協會優秀隊伍獎金款人民幣6400元用於村務支出問題。 經查, 2013年至2015年, 孫邦岐在任胡家坨鎮胡家坨村黨支部書記兼胡家坨鎮秧歌協會會長期間, 從樂亭縣文廣新局領取了下撥給胡家坨鎮秧歌協會優秀隊伍獎金款人民幣9700元, 其中:2013年孫邦岐領取2012年度獎金款人民幣3000元和2013年度獎金款人民幣4000元, 孫邦岐交給胡家坨鎮秧歌協會負責人楊殿才1500元, 私自截留5500元用於胡家坨村村務支出;2014年孫邦岐領取2014年度獎金款人民幣1500元,

孫邦岐交給胡家坨鎮秧歌協會負責人楊殿才1000元, 私自截留500元用於胡家坨村村務支出;2015年孫邦岐領取2015年度獎金款人民幣1200元, 孫邦岐交給胡家坨鎮秧歌協會負責人楊殿才800元, 私自截留400元用於胡家坨村村務支出。 2017年8月21日, 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 決定給予孫邦岐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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