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只有親身經歷了, 才明白人活著真難。
女人這輩子真不容易, 我這輩子更難。
本來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老公本本分分, 勤勞持家, 可偏偏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就在前幾年他被檢查出尿毒癥, 因為高額的治療費用, 已經讓家裡家徒四壁了, 可即便這樣, 也沒有挽留住他的性命, 他還是離開了我們。
離開的那一年, 他39歲, 我40歲。
一下子家裡的頂樑柱沒了, 心理唯一支撐的信念也沒有了。 他倒好說走就走了, 狠心地撇下了我們孤兒寡母, 大兒子都20歲了, 小兒子也13歲了, 眼看著都要成家立業了, 可我拿什麼給他們娶媳婦呀?家裡不僅沒有錢,
沒辦法,
只好讓大兒子到鄰村的一戶沒有兒子的家裡做了上門女婿,
因為這個,
大兒子對我是恨之入骨,
見到我就像見到了仇人一般。
可我一直相信,
他終究會明白我的苦衷的。
小兒子剛升入初中住校了, 家裡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個人, 夜深人靜的時候也是我最害怕和思念的時候。
心裡想著, 我一個人辛辛苦苦地種著幾畝地, 起早貪黑地出外打工掙錢, 也難以讓小兒子上學, 更難還清這個債。 就和公婆商量著在家裡找一個男人來幫我一把。
可當我把這個想法告訴公婆的時候,
就這樣忍著他們的嘲諷我回到了家, 後來和兒子商量, 兒子說他大了會養活我的, 對我會很孝順的, 只要我不離開這個家。 聽到兒子這樣說, 我有幾分欣慰感動, 又有幾分酸澀。
我把我想再找一個男人來家裡的想法告訴兒子後, 沒想到他也馬上變了臉, 甚至出言不遜, 說我不要臉, 我知道這一定是他的爺爺奶奶挑唆的。
就這樣我又苦忍著, 熬著過了三年, 他也上高中了, 可我真的維持不了這個家, 也供養不了他了。 公婆更不要說了, 年齡也大了, 也幫不了什麼忙, 不用我照顧就是謝天謝地了。
後來在打工的日子裡, 我認識了一個離異的男人, 他對我很好,
為了我自己的生活, 我也想明白了, 人這一輩子太短暫了, 總不能一直為別人活著吧, 我覺得我才四十五歲找男人是我的權利和自由, 誰也管不著。
就這樣我離開了那個家, 並不是我不愛我的兒子, 可我實在是心力交瘁, 受不了了, 該做的我都做了, 十幾萬的外債也算省吃儉用地還清了, 想想那四年多過的日子, 沒有增添過一件新衣, 可就這樣依然沒有換的公婆和兒子的理解。
你們說, 我是不是早該離開了?我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