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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水女司機,朋友圈裡……,結果被依法……

六盤水市一女司機, 因違停被抄牌。 該司機於是心生憤恨, 拍照在朋友圈用髒話辱駡交警。 但她沒想到的是, 自己的洩憤之舉, 交警還真的“聽”到了。 12月20日, 該女子因尋釁滋事, 面臨5天以下行政拘留, 由於承認錯誤態度好, 民警對其進行訓誡。

(上如為呂某當時發的朋友圈截圖)

“逛個萬達。 ***, **交警, 祝你出門被車撞死, **。 這點你麻痹停車場都沒有, 喊我們停在那裡?停你家屋頭克?修萬達來貼罰單的, ***的些。 ”12月19日晚, 該司機在朋友圈裡, 發了一段辱駡交警的文字, 並附上自己車輛被貼罰單的照片。

2017年12月19日21時許, 這名21歲的女子呂某,

駕駛的車輛違停在鐘山區碧雲路萬達廣場附近時, 被交警直屬一大隊執勤交警巡邏發現, 因駕駛人員並未在場, 交警依法對該車進行了拍照取證和出具了《違法停車告知單》。 呂某回來發現車輛面臨處罰後, 心生惱怒, 於是將告知單拍照, 並附上上述辱駡交警的文字, 發到朋友圈裡。

(上圖為民警對呂某進行傳喚並訓誡)

隨後, 民警對呂某依法進行了傳喚, 呂某承認自己朋友圈辱駡執勤交警正常執法, 並上網配圖發送至朋友圈的違法事實。

民警表示, 司機既然違法在先, 就應接受處罰, 即使對處罰有異議也應通過正當途徑來解決。 呂某在網路上公然辱駡他人的行為已經違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應處500元以下罰款,

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應處5至10日拘留及500元罰款。

由於呂某朋友圈範圍不大, 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較輕, 呂某承認錯誤態度較好, 並得到當事民警諒解, 目前, 警方已對呂某的行為進行訓誡。

民警提醒:網路並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在網路上發佈侮辱或誹謗他人的資訊, 如果流覽量達到5000次以上或被轉發達500次以上, 還可能構成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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